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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南昌信6月15日(记者余红举)记者了解到,南昌发布了《关于推进健康扶贫再提高项目的实施方案》,提高了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全年支付限额,对15种重大疾病实施特殊救治政策等,减少了疾病的脱贫
据了解,南昌全面落实财政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将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线下调50%,从大病保险到3级定点医疗机构(含复诊)的补偿比例达到90%。 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超过7500元后支付线以上的部分,按50%的比例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
将地中海贫血、血吸虫病、结核病、癫痫、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等我省常见地方病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确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类达30种,其中ⅰ类8种、ⅱ类22种。 将门诊特殊慢性病的报销率提高到住院水平。 即一级医疗机构的报销率为90%,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率为80%,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率为60%。
提高门诊慢性病的全年支付限额。 ⅰ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平均最高支付限额从3000元左右提高到平均5000元。 将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医疗机构沉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方便贫困人口就近就医。
并提高补充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按照人均年筹资330元以上的标准为农村建设卡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 建立档案全额救助卡贫困人口中农村特困人员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进行救助; 将农村贫困者、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外的档案贫困者纳入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大病患者和因病扶贫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或者采取临时(特别)救助等政策综合保障。
南昌市继续在实施10种大病免费治疗的基础上,调整了完整的重大疾病免费治疗政策。 开展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对贫困人口为食管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小儿苯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执行专项救治政策。 对15种专业救治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收费总额控制。
另外,为了方便贫困人口的就诊和结算,对贫困人口入住县域定点医院治疗,实行“先诊疗、后支付”政策,医疗费报销补偿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
标题:“南昌提高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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