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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南昌信(记者万仁辉) 6月11日发布了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和月度缴存额上限、下限的通知》。 年度南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由年度的3948元调整为4362元,上涨414元,但下限仍为260元。

“南昌公积金月缴存上限提高至4362元”

必要时,各缴存单位以全年(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全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全年住房公积金缴存率最高为12%,最低为5%。 月缴纳额上限为4362元(包括单位、个体两部分),下限为260元(包括单位、个体部分)

据悉,自年7月1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调整手续,此次调整执行期为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开设网上业务系统的公司可以通过网上业务系统申报。 没有开通网上业务系统的公司,必须向管理中心的柜台申报。 另外,南昌市的财政统括公司可以通过qq进行扫描申报。

“南昌公积金月缴存上限提高至4362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各单位每年只能调整一次,调整后不变。 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同一月办理。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各缴存单位在缴存基数上,必须严格执行下限规定,不得超过缴存基数上限,也不得低于下限。 该管理中心从去年6月10日开始整理改善员工存在两个缴纳账户的情况。 请各缴纳机构积极督促和协助员工在7月30日前到管理中心办理个人账户合并手续。 否则,管理中心将暂停处理这类员工的汇款、取现、贷款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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