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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办中小学教育收款征收管理,确定从今年秋季开始全省公办中小学教育收款征收将通过财政非税收收款系统全部完成。

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在全省各级公办中小学严格执行财政票据和财政非税收入征收电子一体化管理规定,取消非税收入缴纳专用存款账户,全面通过非税收入征收体系及其统一缴纳渠道征收行政事业性收入、服务性收入和代收款项,向缴纳人开具财政电子票据

“江西规范公办中小学教育收钱收缴管理”

各学校财务人员向缴纳人提供22个代理银行网站柜面、(智能手机)银行APP、个人网上银行或“信服”平台、省财政厅“江西财政”wechat公共平台、省政府政务服务网、 应当自行选择省财政厅门户全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等渠道,使用缴纳通知书所附统一支付代码核查应当缴纳的新闻,确认无误后通知完成缴纳。 通过学校开票代办取钱的,经缴纳人确认,学校财务部门收取费用后,应当登录财政非税收入缴纳系统输入取钱的代办新闻。

“江西规范公办中小学教育收钱收缴管理”

缴纳人缴纳完毕后,财政非税收入缴纳系统根据行政事业性收款、服务性收款、代办收款的执行等项目,向缴纳人发放“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形式(电子)”和“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交易结算票据)电子”。

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各级公立中小学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要求,切实减轻学生家庭负担,不得违规收取费用的服务性收款和代收款有折扣的,以折扣后的价款入账或者实际结算后有折扣、有余额的

标题:“江西规范公办中小学教育收钱收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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