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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本报讯(记者杨碧玉)就省林业厅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发出通知,以集体林地“三权”分拨改革为指挥,积极搞活林地经营权,到年底,至少在各重点林区县(市、区)建立一个乡级、一个村级

据了解,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是指林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可以分离设置,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归实际经营者。 改革必须在依法保护集体林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林地经营权,建立林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入股,从事林业产业化经营的相关制度。

“江西积极放活林地经营权”

通知鼓励和引导通过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转移林地经营权,积极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承包农户与国有林场的合作经营,推进国有林场的场外造林。 全面提高重要林区县(市、区)林权流转管理水平,到年底在各重要林区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乡级、村级林权流转服务窗口。 全面应用新的林权流转管理服务系统,推进省林权流转服务网从新闻网站向办公网站的转换。 在这个网站上,可以完成项目发布、交易组织、权益确认、抵押说明、纠纷调解、文件查询的一系列流程。

“江西积极放活林地经营权”

省林业厅抓紧制定《江西省集体林权流转合同鉴证管理办法》、《江西省林权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江西省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开发省级林业金融服务平台,进一步激活省级林业要素交易平台,实现林地经营权流转

标题:“江西积极放活林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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