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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
城市再建设的诉求
拆迁也成了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部分
随之将进行拆迁补偿
但是,我们最近收到了网民方志生的反映
他说他的安室过了15年也没拿到!
到底怎么样了
记者进行了各种各样的访问调查
村民反映了“/ S2 /”
2003年,3户人家3户都纳入了拆迁范围
2003年2月18日,经济开发区蛟桥镇人民政府对外发布《征收通告》。 《征收通告》中明确指出,改善开发区投资环境,加快开发区经济建设步伐,根据开发区总体布局,蛟桥镇组织拆除梅岭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村民房屋。 此次拆迁的具体范围涉及蛟桥镇范家村和龙潭村。 补偿方法分为住房补偿(一还一、拆一户一宅)和货币补偿。 选择“拆一还一”的拆屋,经批准可以通过归还住宅在本村建设和设置; 符合“独栋房屋”条件的,经本人申请有关部门同意后,建设地全部按计划建设。
经济开发区蛟桥镇人民政府发出的《征收通告》
方志生介绍他是范家村的村民。 当时,家中3所房子在拆迁范围内,面积分别为176.69平发米、105.53平方米和60.26平方米,显然为方志生、方建华(方志生的儿子和媳妇)、方红英)方志生的女儿和女婿等3个户口本。
不到半个月就匆匆在拆迁协议书上签字
手里拿着保存多年的略带黄色的《征收通知》,方志生介绍说,应要求,拆迁时间于2003年2月19日-2003年2月28日结束。 2003年2月19日-2003年2月25日前签订拆迁协议,组织搬迁完成人员,经验合格的,除享受本通告规定的各种奖励外,还可以优先选择公寓号码或“独栋”宅基地。
他至今仍在意的是《征收通知》中关于逾期搬迁的处罚条款。 《征收通知》规定,“2003年2月28日以后未签订拆迁协议、未实施搬迁的,一律属于强制拆迁对象。 除不接受任何奖励外,除按货币处理安装问题外,还需从拆迁补偿费中扣除强制拆迁的费用。 ”方志生回忆说,为了不逾期搬迁造成损失,家属火速签订了“拆迁协议书”。 谁也没想到到了后来还会这样争吵。
只有一间房间满足条件
在这本《拆迁协议书》中,记者观察到此次房屋拆迁安置的具体工作由范家村委会执行。 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甲方(范家村委会)和方志生)乙方)签订了《拆迁协议书》。 即“经协商,乙方同意采用‘一家一户’的方法处理拆迁安置补偿问题”。
2005年,村委会分配了建成的第一个安置室,方志生和家人分成了一幢大楼。 关于另外两栋,村干部告诉他,合同上签订的是“一家一户”补偿一栋,如果提出补偿三栋,那么在协议中应该签订“三家三户”。
关于“一家一户”的补偿方法,方志生的理解是,这次拆迁房有3栋楼,分为本人和成家的子女一对采用,必须根据协议补偿“三家三户”。 退一步说,即使以“拆了还”的形式进行补偿,他和家人也要获得三所房子。
很遗憾,《拆迁协议书》对补偿多少房子没有做出确定的约定。 据有关人士介绍,为此,空间发生了赋予村民委员会干部租赁权的事情,安装时发生了“一户补偿多户”的情况。
该相关人士向记者表明,不仅是方志生等人,还有数十名村民对安室的分配表示异议。 在他们看来,符合条件的未分配、不符合条件的又占指标,村委会没有分配安室公公平、公正、公开,是砍也砍不完、不合理的搪塞。
部门响应
范家村支书:是否补偿召开村民大会的决策
为了得到上述两栋安室,方志生15年来,先后多次找到范家村党支部书记范永甄处理问题。 随着时间的推移,范永甄先生退休了。 方志生又向继任书记范国金反映了情况,但依然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现在现任范永新书记也迟迟没有提出处理方案。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范永新解释说,当时分配安室主要由时任村支书范国金负责,这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 他认为,安置应以《拆迁协议书》为准,既然协议书中没有提到补偿根据“三户三宅”补偿三户房屋,就应该按协议办事。 “要进行补偿,必须召开村民大会,听取全体村民的意见后再决定。 ”范永新说。
范家村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范昭国坦言,当初拆迁时,相关安装工作确实存在缺陷。 根据当时的村庄拆迁政策,宅基地上盖的房子,不论面积大小,不论房屋之间的数量,都是一家一家拆除盖的。 “拆迁60平方米的房子补偿30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拆迁方志生家的330平方米的房子也还是356平方米的房子。 这对于方志生来说,确实难以接受。 ”。 范昭国说,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尽管村子里还有几百间安置室空,但是否给方志生补偿,我个人说不算。
蛟桥镇党委书记:“你说2003年的事件告诉我了吗? ”
对此事记者找到了经济开发区蛟桥镇党委书记刘星辉。 刘书记告诉记者,他已经接待了方志生两次,其中每年接待一次,并对此也作了回复。 “村子对小镇的反馈已经安装完毕,至今方志生被拆除的总面积几乎都还给他。 ”刘书记说,村民方志生说,正是因为看到其他村民挨家挨户赔偿,心里不平衡,才发生了这样的事件。
为什么没有根据拆迁协议书的“一家一户,拆一还一户”进行补偿安置? 对此,刘书记表示,遗留在时任村支书范国金手中的问题不少,遭到众多村民的投诉,也受到纪委部门的关注。 几年前,范国金因为种种问题被党开除了。 “10多年前的事件还不能说清楚,新旧拆迁政策也有差异。 每个村子的拆迁政策都不一样,所以具体情况不清楚。 只有村子和拆迁的房子自己知道。 拆迁和安置是村子的事件。 村子的反应已经布置好了。 2003年的事件能请我谈谈吗? ”刘星辉书记说。
另外,根据记者调查,蛟桥镇政府2003年2月18日发布的拆迁通知,2003年2月28日未签订拆迁协议的未搬迁村民一律视为强制拆迁对象,未受到拆迁奖励。
为什么当初,蛟桥镇政府发布了“不按时拆迁就成为强制拆迁对象”的牛耳“告知”呢? 对此,刘书记表示,从现行法律的角度来说,该通告确实不恰当。 因为,即使强制拆除,也必须履行法律手续,如果明确需要强制拆除,必须由法院和执法机关出席,才能强制拆除。
标题:“男子质疑南昌经开区蛟桥镇拆迁补偿不公 奔走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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