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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余红举通讯员李金荣》近日报道,高县人民法院执行部参与民生案件,19名申请人被拖欠数年的社会保险金在1个月内全部执行。
黄先生等19名申请人在高县某陶瓷厂工作。 近年来,用人单位拖欠缴纳社会保险金,金额达91万元。 经劳动仲裁,陶瓷厂也拒绝履行法律义务。 黄氏等人随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负责法官表示,该陶瓷厂停产近两年,财产均在其他案件中先行扣押,没有切实可行的财产。 在调查中,法官获悉该公司已整体出租,并开始收取租金。 为此,执行法官将拘留抽查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发送给承租人,要求法院协助执行。 10月24日,黄氏等申请执行28天后,执行金全部到位,转入社会保险账户。
标题:“拖欠社保91万元被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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