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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非关联化、虚假陈述、涉嫌实际控制人违反股票买卖、违反信服……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一张处罚书揭示了华谊嘉信违反的混乱景象。 11月26日晚,企业发表公告。 当天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预告函》,经调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华谊嘉信存在各种违规行为,责令华谊嘉信改正,给予警告,拟处以40万元罚款。 对企业实质性管理人员刘伟给予警告,计划罚款20万元。 一位证券律师指出,处罚书最终发行后,华谊嘉信可能面临投资者的赔偿诉讼。
有虚假记载
这次处罚来源始于华谊嘉信年的重组。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年4月以“涉嫌内幕交易”为由对华谊嘉信实控人刘伟进行了立案调查。
根据以往公告,年5月14日,华谊嘉信发布重组草案,通过股票发行与现金支付相结合的方式分别认购东汐广告49%股、波放广告49%股和美意互通70%股,标的合计为2.06亿元,配套资金6850万元。
问题是募集补助资金的一环。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消息,经过一系列手续后,去年11月4日,通过此次重组筹集资金的主要客户长城证券从13家认购对象手中收到认购报价,最终明确发行对象包括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企业(千石资本)。 千石资本通过“千石资本-天泽6号-李晓龙”特别理财计划(简称“千石天泽6号”)认购华谊嘉信方向增发股份135万股,认购价为22.51元/股。 千石天泽6日为单一委托人设立的一对一理财计划,委托人是刘伟的高中同学、华谊嘉信原员工李晓龙。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刘伟实际控制千石天泽6号买入华谊嘉信股份,买入价格由刘伟决定,参加买入的资金全部来自刘伟。 另外,需要两次追加投资时,刘伟提供了追加资金,千石天泽6号的股息最终转入刘伟银行账户。 另外,刘伟拥有千石天泽6号持有的华谊嘉信股份的处置权。 因此,刘伟在通过千石天泽6号认购、持有、减持华谊嘉信股份的过程中,提供认购资金,拥有交易决定权,享有分红收益。 认购数、认购价、减持时点、减持价等体现了刘伟的意愿,足以认定刘伟为此次华谊嘉信非公开发行股的实际发行对象。
根据相关法规,刘伟和刘晓龙有关联。 但是,华谊嘉信在重组报告中没有明确这一关联。 此外,华谊嘉信在未按规定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报告、华谊嘉信《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未公开自然人股东刘伟的持股比例和持股比例,有虚假记载。
或者面对投资者的投诉
根据处罚预告函,华谊嘉信应计算刘伟通过千石天泽6号参与华谊嘉信非公开发行后获得的135万股华谊嘉信股份。 然而,华谊嘉信并未陈述真相,企业在多份报告中披露的刘伟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有虚假记载。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打算责令华谊嘉信改正,给予警告,决定罚款四十万元。 给予刘伟警告,罚款20万元。
目前,华谊嘉信仍有权要求陈述、申辩和听证。 但是,一旦最终得到认定,上市公司就会参与其中。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的励健律师告诉中国证券新闻记者,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布后,一般需要几个星期或几个月才能公布正式处罚。 截至目前,约200家上市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被投资者告上法庭,大部分投资者通过判决、调解、和解方法获得相应赔偿。
健表示,对华谊嘉信的索赔条件是,自年12月3日起,至年5月17日上午收盘前买入华谊嘉信股份,并于年5月17日下午开盘后继续出售或持有该股份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 最终的索赔条件以法院的认定为准。
对于控股股东刘伟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事先告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一事,励健律师表示,除了“没有一处罚”的惩戒外,受到损害的投资者依法索赔可以遏制违法者。 但是,由于内幕交易民事赔偿司法解释至今尚未公布,这方面的维权存在很多困难。 从目前情况看,只有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的投资者起诉成功获得了赔偿。
标题:“虚假陈述、涉嫌违规买卖股票 华谊嘉信违规乱象曝光遭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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