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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新法制新闻记者徐小勇
11月25日,记者了解到,为服务于民营公司的快速发展,省法律界人士厅近日发表了《关于实施为民营公司快速发展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从加快完善相关法规到促进客观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创新法律服务形式四个方面出台了16项具体措施,旨在发挥各项功能为全省民营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高质量高效率的法律
提高立法质量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经济发展迅速,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意义,民营公司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
《意见》提出必须提高支持和促进民营公司快速发展的立法质量。 建立充分听取民间公司意见的立法实务体制,在制定、编撰涉及民间公司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重视征求工商联和律师协会等领域协会的意见,广泛听取民间公司的意见。 完全保护民营公司合法权益的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公布《江西省开发区条例》、《江西省赣江新区条例》。
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公司的市场主体地位。 事前在规范性文件中完善正当性审查制度,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坚决杜绝在规范性文件中非法增设不利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歧视性条款,优先处理民营公司快速发展的合法性审查的若干事项 全面整理不利于民营公司快速发展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 统一调整目前正在进行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整理工作,将经营范围、公平竞争、行政收钱等方面对民营公司不公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汇总整理,尽快废止或完善,营造有利于民营公司公平快速发展的市场环境。
加强对“乱执法、恣意执法”行为的监督调查
《意见》提出必须健全与民营公司有关的执法保护措施。 严厉打击与民营公司比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及时纠正侵犯民营公司商标、专利、企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损害民营公司商业信用、商品声誉的违法行为。 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程记录、重大执法决策法制审查的“三个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 督促执法部门科学、及时制定年度检验计划,严格按照明确的检验频率和抽查比例实施。 根据江西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积极推进区际联合检查,减少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对公司的干扰。
加强与民营公司相关的行政执法监督。 选择公众关注度高、与民营公司关系密切的重点执法行业,开展特别法执行监督,坚决制止和纠正执法人员侵害民营公司利益的行为。 向民间公司举报“执法不力、恣意执法”等投诉,依法查处,对有关负责人依法承担解释责任。 严格规范扣押、扣押、冻结等行政执法行为,尽量减少对相关民营公司的不良影响。 依法扣押、扣押、冻结相关财产,应当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公司法人财产,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区分相关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结案后立即解密、解冻非相关财产。
另外,提高民营公司行政复议维度相关的权力度。 建立简易程序,及时受理民营公司相关行政复议案件,抓紧审理,尽快处理,抓紧做好释法工作。 依法复议,如有错误一定要纠正,积极依法解决招商引资行业的行政争议,维护民营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政务的诚信建设。
创新服务为民营企业免费提供全面的“法治体检”
为了创新法律服务的形式,《意见》提出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民营公司的职能。 为民营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在江西公共法律服务网、微信业务平台、app客户端分别开通民营公司服务频道,连接全省工商公司注册数据库,民营公司网上法律服务。 完善“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处理”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互联网三大平台对接融合机制,开发符合民营公司诉求的法律服务产品。 为民营公司委托律师、办证、法律援助、调解、鉴定、申仲裁提供便利。 对民营公司处理法律服务的若干事项,落实特别事务特勤,推进预约、访问等特别措施,必要时组织法律服务机构与民营公司进行对口服务,提高法律服务的对比性和实效性。
同样,建立律师服务民营公司常态化机制。 组成12个专业律师服务队伍,年底前为要点民营公司开展免费全面的“法治体检”; 组织律师担任民营公司多年法律顾问,为顾问公司开展免费全面法治服务体检,推动法律保护关口向前发展,作为一种制度长期反复。
通过公证服务提供法律援助“直通车”
在公证方面,加强民营公司知识产权设立、转移、权利救济、纠纷处理等过程中合同和证据保全等几个事项的公证服务,保护民营公司的知识产权。 督促公证机构积极与民营公司交易,对办理民营公司抵押贷款、无担保贷款、股票担保等附带给付复印件的债权文书给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帮助处理融资难、融资难等问题。 指导公证机构办理民营公司收购、招标投标、拍卖、供销等业务,防范法律风险。
在解决矛盾纠纷方面。 加强人民商会调解组织建设,推进电子商务、网络、知识产权等产业行业民营公司建立人民调解组织。 在民商事纠纷仲裁中,通过完善民商事纠纷仲裁机制,依法公正合理地裁定民营公司的民商事纠纷,促进民营公司特别是困难公司在当地、迅速、经济上的纠纷处理。
开办民营公司员工法律援助“直通车”。 组织法律援助人员深入民营公司开展公益法治推广,提高民营公司员工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建立工业园区和农民工集聚地法律援助工作场所(联系方式),对民营公司农民工和困难职工申请法律援助,优先受理,并给予全力支持和帮助。 其中,因工资不足或工伤事故申请法律援助的,免审经济状况。 在多次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尽量通过调解促进公司与员工和解,营造和谐稳定的就业环境。
减证便民清除工作的“拥堵点”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区市县市区》下设的政府法制办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简化权力下放,加大对若干事项进行简化考核的力度。 要继续开展“减便法”行动,切实组织解释若干事项清理工作,坚决取消违法设定的解释若干事项,坚决杜绝“奇怪说明”、“重复说明”、“循环说明”、“无用说明”,民营公司 年底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通过告知承诺、新闻共享等方法取消了不必要的说明事项。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让民营公司的业务“通过一网通进行”“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配合有关部门实施“证照分离”改革,降低民营公司市场准入价格。
建立定点联系指导民营公司业务制度的机构,定期深入民营公司进行信访调查,指导和帮助公司应对实际困难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各种投诉举报,为公司提供零距离的信息表达和服务。
标题:“为要点民企免费“法治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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