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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计划参照以前流传的烟草监管—
施加“极限诅咒”的电子烟产业,要去哪里呢
目前,电子烟在我国悄然兴起,受到众多客户,特别是青少年的欢迎。 但是,一点点的电子烟公司,为了让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尝试“第一支烟”,在营销的时候把电子烟标榜为“无害”“帮助戒烟”,不仅做着虚假的宣传,还有水果的味道、薄荷的味道、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的监管,维护顾客的合法权益,工业和新闻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关于撰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意见征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附则中增加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参照本条例有关烟草的规定执行”。
如果给电子烟产业加上监管的“紧箍”会产生那些影响呢? 今后如何更好地规范电子烟产业的快速发展? 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
市场良莠不齐,应该加以管理
在山东某超市工作的00后小媛,平时喜欢把电子烟戴在脖子上,有时会抽两口。 “我抽了一年多的电子烟,非常喜欢草莓味。 以前看到周围有朋友抽,以为还在涨潮,听说也没危害,就一起抽了。 ”小媛说。
小媛说,电子烟在她的圈子里很常见,她的很多朋友都是电子烟的“粉丝”,在过节和生日的时候也会有人送电子烟当礼物。 不仅是年轻的上班族,一点的学生也使用电子烟。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年度统计数据,中国中学生电子烟的采用率明显上升。
受欢迎的电子烟真的像广告中描绘的那样无害吗? 业内专家认为,多数电子烟是尼古丁的运输系统,如果青少年通过电子烟成为尼古丁的依赖者,今后很容易成为以前烟传的顾客。 长时间使用含尼古丁的电子烟,可能会增加肺癌、心血管病等相关疾病的风险。 另外,目前市场上流通的许多电子烟存在添加不安全成分、烟油泄漏等质量安全隐患。
从领域的快速发展来看,近年来,电子烟领域吸引了多家公司入局。 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在市场监管行业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有网友表示,目前电子烟市场良莠不齐,该管理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长期以来,电子烟产业包括生产、批发、销售、广告等,游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管制范围之外,而且许多客户被误解,“电子 意见征集稿被误解为“无尼古丁”、“电子烟无害或低危害”、“吸电子烟有害”是为了弥补法律漏洞,消除监管死角,这是推进烟草监管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
爱护而不是歧视,有助于领域的健康快速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自1997年7月3日颁布以来,每年进行两次撰改,在提高烟草产品质量、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意义。
那么,这次修改会带来那些影响呢?
工业和新闻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征求意见稿的证明中表示,通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有关烟草的规定,大大提高了电子烟的监管效能,比较有效地规范了电子烟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存在于电子烟中
刘俊海认为,电子烟导演查阅烟草有助于改变许多客户对过去电子烟的错误认识,确定“电子烟也是香烟”。 对电子烟产业来说,将其全面纳入法治、透明、理性、诚信的快速发展轨道,不是歧视,是爱护,有利于本领域的健康快速发展; 对以前流传的烟草领域来说,这意味着公平竞争的产业生态来说,电子烟与以前流传的烟草一体化监管、杯水车薪,有助于营造客观公正的市场环境。
据业内人士分析,烟草是典型的重税产业,但电子烟至今尚未确定定位,因此普遍适用普通消费品较低的税率。 电子烟监管参照烟草,这意味着未来的电子烟公司可能会面临和以前流传下来的烟草一样高的税率。
使其“上浮”,并进行严格监督[/s2/]
未来应该如何规范电子烟产业的快速发展? “市场失灵。 监管不应该失灵。 ”刘俊海说,要“浮”起来,严格监管,而不是“一棒子打死”电子烟产业。 在电子烟领域不能自律的时候,监管者要鼓起勇气出拳,切实运用行政处罚等权力,以旗帜鲜明地打击各种不公平的竞争行为和交易行为,优化电子烟市场的生态环境。
刘俊海表示,相关部门应形成监管合作关系,消除监管死角,建立全天候各方面的监管合作机制,更好地保护客户权益,促进电子烟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推动原有烟草产业和电子烟产业公平竞争
刘俊海表示,电子烟公司要顺应大势,树立信心和对法律风险的敬畏之心,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经营行为,积极向客户提示“吸烟有害健康”,真正择善而从 客户也必须冷静认识电子烟的危害,成为合理、科学、文明的客户,见钱袋,依法合理维权。 (记者刘坤)。
标题:“戴上“紧箍咒”的电子烟产业,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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