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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本网北京5月11日电(记者罗知之)银保监会官网5月11日报道,近日,银保监会客户权益保护局发布2021年第8号通报《关于平安银行电销实物产品业务侵害客户合法权益案例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平安银行与第三方合作, 《通报》显示,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共抽查60件电销实物产品业务,其中53件业务违法违规,占88.33%。
据《通报》报道,去年以来,监管体系对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电销实物产品业务的通报投诉明显上升,问题主要是银行电销时不可靠的推广、赠品名义的产品销售、未经客户同意擅自扣款、降低费用。
据介绍,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在与第三方合作销售实物产品的业务中有以下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S2 ) )一是对顾客的不确定普及,约定产品可以由银行等回收后兑换成现金。 经查询,电子销售人员在销售中向客户承诺,“硬币交易中心”、“古董市”、“货币交易中心”、“国有四大银行”等机构可以回收纪念币或兑换现金,但实际上客户可以用电子销售 这类问题涉及20项业务,占被调查的电销业务数量的33.33%。
第二,向客户承诺收益,夸大产品收益。 据调查,电子销售员在向顾客销售产品的过程中,有时会通过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不当类比等手段,误导顾客购买产品,夸大不正当的承诺收益、产品收益。 这类问题涉及46项业务,占被调查的电销业务数量的76.67%。
第二,误解客户以“赠品”或“免费”的名义购买产品。 [/s2/]据调查,部分电子销售人员在销售顾客产品的过程中,以“感谢顾客”、“免费领取产品”、“赠品”的名义销售,使顾客误以为是免费产品,实际上需要付费,有时会误导顾客购买。 这类问题涉及47项业务,占被调查的电销业务数量的78.33%。
银监会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严重侵犯了客户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另外,《通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客户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保险机构客户权益保护工作体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消保行为监管要求,从董事会、管理层到各分公司, 多次落实顾客权益保护主体的责任,围绕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行为规制、销售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我调查、自我纠正
标题:“60笔电销实物产品业务中53笔违规!平安银行被银保监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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