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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南都市报报道,8月17日,全媒体记者章娜、实习生陈悦接到省医保局通知,从今年5月31日起,各地医保部门将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3个孩子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及时落实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 同时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待遇保障和新生儿保险参保工作。

标题:“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费用纳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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