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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余江区范溪镇工厂,塑料颗粒加工厂未经环境评价手续进行生产,工作中产生的刺鼻浓烟和漫天灰尘影响了附近居民。 鹰潭市余江生态环境局已经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8月21日查获该企业原料仓库和主要生产设备。

■吕甜甜、杨文超、新闻日报/新闻日报客户端记者黄玉龙/文

反映

塑料粒子加工厂的浓烟充满了刺鼻的灰尘

李先生是鹰潭市余江区范溪镇的居民,他告诉记者,这家塑料颗粒加工厂主要回收和清洗水泥袋和垃圾袋,加工成塑料颗粒。 工作中产生的浓烟和灰尘有异味,“工作中产生的浓烟被风吹散,冲洗水泥袋产生的灰尘更是漫天飞舞。 附近村庄的居民经过这家工厂时必须经常戴口罩”。 李先生说:“塑料粒子加工厂半夜偷偷生产,但家里的老人因为熏制睡不着,平时必须关窗,家里因此空煤气变差了。 ”。

“区生态环境局查封加工厂生产设备”

李先生还说,一刮风,加工厂内灰尘飞扬,周边的天空空一片雪白。 因为灰尘大,衣服不能晾在室外,只挂在家里。 “这个塑料粒子加工厂很乱,希望职能部门马上取缔。 范溪镇是蓝天。 ”

处置

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没收生产设备[/s2/]

鹰潭市余江生态环境局介绍,塑料颗粒加工厂位于余江区范溪循环经济基地恩润街,原地址为组装电子手表的鑫杰电子有限企业,已于年搬迁,企业厂房租赁给鹰潭市永益朔业有限企业。 永益朔业首先利用编织袋等废塑料生产塑料颗粒,委托环评企业编制《年产12000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按环评要求建设了废气解决设施、废水沉淀池和循环系统

“区生态环境局查封加工厂生产设备”

根据余江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的调查,永益朔业租用的厂房土地性质为非工业用地,因为该塑料加工厂的环评手续至今尚未批准。 今年3月11日,余江生态环境局下发决定书,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变更土地性质和办理环境保护审查手续,不得在未整顿的情况下恢复生产。 但是,这家企业没能改善就偷偷生产了。 为防止该企业擅自生产,8月21日,余江生态环境局没收了该企业的原料仓库和主要生产设备。

“区生态环境局查封加工厂生产设备”

工作人员表示,环境保护部门将督促这家企业进行改善,进行日常巡逻,防止被盗。

标题:“区生态环境局查封加工厂生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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