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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保监会获悉,一季度末,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8%,保险业偿付能力状况总体良好。
保监会最近在偿付能力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三十八届实务会议上研究了年一季度保险业的偿付能力状况。 数据显示,一季度末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8%,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1%,均远高于100%和50%的偿付能力达标线。 其中,财产保险企业、人身保险企业、再保险企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69%、230%、330%。
保监会表示,保险业资本实力持续提高,全领域实际资本3.4万亿元,比上季度末增加1899亿元,综合偿付能力溢出额达到2万亿元,比上季度末增加794亿元。 保险企业风险综合评价结果显示,参加判断的170家保险企业中,有94家a类企业、71家b类企业、3家c类企业、2家d类企业。
会议分析了当前保险业面临的点位风险和点位需要关注的企业,指出当前保险业风险整体可控,但风险防范形势错综复杂,特别是一点点的局部风险和突出的风险点位不容低估
会议的要求是:第一,推进近期关于严格监管、防范风险、补充短路板、治理混乱、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的“1+4”系列文件的贯彻落实,确保政策的传导和执行。
二是把风险防范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风险分解和风险排序,加强对风险行业、要点企业的风险防范,做到心中有数,及早把握,及时比较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是进一步提高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能力,逐步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和对实体经济的扶持作用。
标题:“保监会:一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状况总体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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