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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北京6月16日(记者郁琼源)记者16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为进一步减轻公司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快速发展,将从今年7月1日起取消工业公司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通知指出,财政部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公室必须在年9月30日前完成专项资金结算工作。 专项资金不足的收入,应当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渠道全额缴纳国库。

据悉,取消专项资金后,财政部将按照国务院的决定部署和相关政策规定,通过工业公司结构调整专项奖补助资金支持钢铁、煤炭领域解决过剩产能过程中的员工安置工作。

标题:“7月起取消工业公司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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