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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长沙11月4日(记者谢樱)记者从湖南省人社厅获悉,长沙市《关于办理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高补助金的公告》公布,符合条件的单位职工可以申请技能提高补助金。

据介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的公司在职人员,自年1月1日起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应申请享受技能提高补助金 技能提高补助金根据公司员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明的等级给予适当的补助金并及时调整。

“长沙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可享技能提升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为: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000元的,补贴标准为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500元的,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湖南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按本法规定标准上浮10%执行。 同样的职业(职业种类)在同样的等级申请和享受技能提升津贴只有一次。

标题:“长沙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可享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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