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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孙杰】上市公司白云山日前宣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全资子公司王老吉和企业控股股东广药集团要求加多宝停止采用“有炎上之虞”等宣传短语的诉讼请求。 也就是说,迦得宝继续采用“怕炎上”的宣传用语并不侵权。 共享“红罐”包装后,两大凉茶企业品牌再次打成平局。

“加多宝“怕上火”被判不侵权”

“怕点火”、“怕点火,喝正宗的凉茶; 地道的凉茶、加多宝”……凉茶企业品牌王老吉和加多宝近年来一直在报仇,甚至这些客户熟知的“怕火”广告语,也成为了双方竞争的一部分,加多宝至此被王老吉推上被告席。

此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案一审判决中认为,被告加多宝构成不正当竞争,应立即停止采用“有炎上之虞”系列广告语,赔偿原告王老吉、广药集团经济损失500万元。 但是,在二审判决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驳回了王老吉、广药集团的所有诉讼请求。

“加多宝“怕上火”被判不侵权”

这几年,在两大凉茶企业品牌打官司的过程中,加多宝几乎没有赢过。 但是,今年的情况似乎大不相同。 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对红罐包装装饰案作出终审判决。 红罐包装装饰是加多宝和广药共同采用的知识产权。 这次广告语事件,最终结果又让双方打成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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