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85字,读完约1分钟

关注本互联网的微信

成都11月19日(记者张文)记者从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公开审理全省首例大气污染环境犯罪案件。 该市煤焦油作坊未经许可手续和环境保护措施非法收购、加热、销售煤焦油600多吨,严重污染环境,法院在法庭上对4名负责人判处不同刑期的徒刑。

“四川 全省首例大气污染环境犯罪案宣判”

审理结果表明,从2009年2月开始,该研讨会负责人从多个地方收购煤焦油进行分装和转卖,加热其中部分煤焦油解决。 年1月,当地取缔了该研讨会,查获了煤焦油及其凝结的产品453吨。

法院认为,案件造成的污染结果没有直接显现,但没有合规资质,没有合规环保设备进行危险废物处理,总量超过3吨,达到了构成罪责的条件。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去年公布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为“严重的环境污染”,作出上述判决。

“四川 全省首例大气污染环境犯罪案宣判”

《人民日报》《年11月20日15版》

标题:“四川 全省首例大气污染环境犯罪案宣判”

地址:http://www.jnsgt66.com/jxjj/79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