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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信记者黄玉龙近日反映彭泽县人民医院警卫抬病人要收近100元钱的帖子备受瞩目,网民到中国江西网“问政江西”领取这笔钱已持续数年, 对此,彭泽县人民医院答复称,医院安保工作已经外包,取钱行为属于保安个人行为,已被停止。
帮助患者搬运的过程很少,很复杂
网友说,我院警卫“抬病人”其实是用120救护车或者家属准备的车辆把病人抬上医院急诊科,把病人从车辆搬到医院专用推车,然后推到医生那里,经过医生初步诊断后,上电梯
收钱既没有根据也没有标准
许多网民表示,与运送人的过程相比,警卫要收60到80元的钱。 有网友曝光到星期天就超过100元,达到300元。 收到钱后,警卫不能提供正规收据。 只能提供手写收款收据。 从一些患者家属提供的收款收据中可以看到,收款项目上明确记载了“患者搬运费用”,被盖章的也是“彭泽县人民医院保卫科”的印鉴。
网友们表示,这笔钱已经持续了几年,但院方对此并不了解,没有人能提供领取这笔钱的批件、许可证或钱的标准,“为什么收钱标准不统一? 但是,道路是按照患者病情的先后顺序收钱吗? ”网友认为:“如果确实提供服务,可以取钱,但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布统一的取钱标准,提供相应的取钱证明。”
医院方面说停止了收钱的行为
与网民反映的问题相比,彭泽县人民医院通过“问政江西”予以应对。 医院方面表示,关于所谓的“患者搬运费用”已经明确禁止,此次取钱是医院保安中队员的个人行为。 医院方面外包管理治安保安工作,委托给县保安企业负责。 保安队员由该企业任命,不是医院工作人员,医院也没有设置防卫科。 “彭泽县人民医院防卫科”的印鉴是擅自雕刻的,但医院方面不知道。
医院已责令分管后勤治安保卫工作的医院领导与县保安企业交涉,严禁擅自收钱,严格防止今后再次发生类似行为,并收缴“彭泽县人民医院保卫科”的印章。
标题:“彭泽县人民医院保安帮抬病人要收钱 院方:个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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