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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2月11日电(记者欧阳洁)银监会近日制定了《银领域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为管理导则(征求意见稿)》,首次从规范工作人员行为管理的角度,对银领域金融机构提出了系统性要求。 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对本机构工作人员的行为管理确定承担主体责任,并要求工作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工作人员纪律的,机构开展工作人员行为定期判断,建立长时间监控和不定期排查机制,判断工作人员行为的结果
《指导》是监管制度弥补短板的缩影。 弥补监管制度的不完善是从制度根源上防控金融风险的根本措施。 去年以来,银监会把金融风险防控放在更重要的位置,认真检查监管制度不健全,及时弥补监管制度不健全,建立了防控风险的长效机制。
年初,银监会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明确了全面清理中银领域监管制度、弥补监管制度短板的要点草案,积极公开了弥补监管制度短板的26个项目,引诱中银领域自发优化业务结构。 随后,结合银领域的风险特征、突出的问题导向,银监会研究补充了弥补监管制度短板项目的几个项目。 此外,与银领域发生的新变化新情况新问题相比,银监会适时增加了41项比较特定机构和具体业务的规章制度。
据介绍,这些项目涵盖股权管理、资本补充、流动性风险、担保管理、大宗风险暴露、理财业务、表外业务、交叉金融产品、融资担保、政策性银行监管等方面,重点规范银领域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问题。 以股权监管为例,银监会以完全企业治理这一“牛鼻”为突破口,监管要点放在隐形股东、持股、股权参股资金来源不确定、违规关联交易、利益输送以及滥用股东权利等方面,使股权最终受益人透明化,使股东最终责任得到真正落实。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大部分法规相继出台或公开征求意见。 在制定和发布过程中,银监会尽量减少溢出的负面影响,减少重复共振,加强市场和机构的信息表达。 并且重视从全球出发,监管制度不仅在银行领域,也在金融、经济、社会整体的大框架下统筹兼顾,充分判断各制度对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影响。 目前,成效开始显现,银领域“由脱实到虚”暂时得到遏制,违法违规情况明显减少,金融监管盲点和空白点上有章可循,银行风险和合规意识得到加强。
标题:“银监会加强工作人员行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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