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25字,读完约1分钟

据中国江西网信记者沈冠楠报道,近期,南昌县供水有限责任企业的官方平台将该县现有的五种水价(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建设和经营领域用水、特殊领域用水)分为三种水价)、居民生活用水、特殊领域用水

“南昌县水费本月起涨价 一级居民用水涨0.39元”

中国江西网记者根据《南昌县郡供水价格改革方案》,居民用水由以前的1.15元,分三个阶段调整为1.54元、2.31元、4.62元,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建设和经营用水分为两种非居民生活用水,以前的1.30、1.30、1 特殊领域用水分为三种特殊用水,从以前的4.50元调整为6.16元。 上述水价中不包括污水解决费,污水解决费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根据方案,调整后的水价将于年7月1日起执行。

“南昌县水费本月起涨价 一级居民用水涨0.39元”

江西省发改委、建设厅《转发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再付金字( 2009(1718号) ) (据介绍,居民生活用水为城乡居民生活用水。 非居民生活用水是居民生活用水和特殊用水以外的一切用水; 特殊用水主要包括高级洗浴(足浴)、桑拿、按摩、咖啡店、洗车、纯净水生产、游泳馆、高级美容美发、歌舞厅、酒吧、咖啡店等用水。

“南昌县水费本月起涨价 一级居民用水涨0.39元”

7月2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从南昌县供水有限责任企业获悉,上述水价已开始落实。

标题:“南昌县水费本月起涨价 一级居民用水涨0.39元”

地址:http://www.jnsgt66.com/jxjj/10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