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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昌一网友表示,高价购房指标经对方公司同意更名,但在抽奖选房时遭遇不公平,开发商江西通源地产开发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通源企业)对多家别墅两端户型控制销售。 对此,通源企业的胡姓销售经理回答说,公司的集资室、房源想怎么分配、怎么分配。 事情到底怎么样了? 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中国江西网记者李亚男文/照片
“指标房间”的供需旺盛,“指标”的价格会翻几倍
新都市位于南昌市新区,年11月左右开始获得开发聘用权,其中一些省直机关委托开发商为公司员工建设住房。 日前,由于偏远等原因,部分公司员工通过中介、互联网等渠道转让采购指标。
近年来,随着房价上涨、新增城市和周边配套设施等原因,“指标房”的价格也水涨船高。 根据住宅来源不同,指标价格从最初的几千元、数万元到十几万元、几十万元甚至超过百万元,产生了一种市场交易,供求旺盛。
其中,新筑城a7地块是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企业、省公路局等多个机构的“小区购买”,共44栋共239户联合别墅,由江西通源地产开发有限责任企业开发。
上述公司的员工在转让“指标房”后,受让人可以通过对方公司,在选房前变更为自己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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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通过中国江西网向政治平台通报“求公平”。 6月14日,江西通源地产企业通知业主去抽奖。 其中,上午下午分为两次,包括他在内的65位业主被安排了下午抽签。 大家签字后发现,开发商下午出的65幢别墅都是中间户型。 按照建筑标准,65间别墅中间户型的两端,应该共有约24间,这两端的户型去了哪里? 为什么其他公司会抽签告知选择范围、总户数及中端户数的比例? 14日下午,开发者没有发布公告吗?
许多在同一批次中选择房间的业主认为,两端的户型要比中间户型好得多。 公司既然以职工的名义集中建设住宅,在分配住宅资源时,可以按照规定的行政等级、职务等级优先选择住宅。 但是,公司和开发商都有权利和义务公开和透明房源的新闻。
换句话说,即使本公司员工转让购房指标,经所在单位和开发商同意更名,受让人也已经以不同金额的价格购买了指标,应该享受与公司员工同等的住房选择待遇。
开发者:单位房源想怎么划分呢
6月25日,江西通源地产企业通过“问政江西”平台回复网民:
一、6月14日,我企业抽签分室新建城a7地块,目前本地块全部由我公司集团购房。 这次,我们企业共有114套房的货源,9-26栋、29-31栋(部分)、35-36栋)一部分)。 此次分室只对我企业内部员工不对外销售,也不存在欺诈行为;
二、业主对自己选择的房间来源不满意的,我企业愿与业主协商办理退房解决。
记者介入采访后,江西通源地产销售经理胡姗14日拿出了114套房的货源,但货源明细已经写好,当事人没有抽出,因此她还记得当天有多少中间户型、多少两端户型
当记者叫她看当天住宅的来源名单时,胡姗拒绝了这是办公室员工的房间。 房间的选择有等级、工作年限等划分,各岗位的选择方法不一致。 “不好的说法是,职场集体住宅想如何划分与购买指标无关,购买指标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
当事人:买“指标”花了60万元
在记者采访中,江西通源地产企业销售经理胡姗多次强调,网民不知道“求公平”的身份和当天选择的房间号,知道对方是购房指标后,如果对房源不满意,将予以退款。 不是这家公司的人不需要说那么多。
对此,记者联系网民“寻求公平”。 对方供认自己购买了指标住宅,购买该地区房屋指标的人不只他一个,但作为开发商的江西同源房产,应该明确购买指标也是市场公平交易,经开发房产的公司同意,更名成功。 开发商不得在房源上加厚这种厚度。
记者:为什么要购买新筑城a7地块指标室?
网友:我们夫妇也是省直单位的公务员,工作地点搬到了离新筑城不远的地方,但我们公司没有集资建房。 去年从别人那里买了“指标”。
记者:购买这个“指标”花了多少钱?
网友:我们消费了60万元,但是是二手的。 卖指标的人是几年前买的,据说当时对方花了8万美元。
记者:你如何解释这笔买卖的合法性?
网友:新建体量大,买卖指标为公开行为。 我购买指标室后,对方经过所在公司和开发商,把指标室换成了我们夫妇的名义。
记者:目前,开发商销售经理说,你不是本公司的员工,无权干涉分室。 也可以选择退房,你同意吗?
网友:指标买卖是双方的自愿行为,经公司同意,就跟我有权选择与对方公司员工同等的房间一样。 现在新建别墅的指标价格被炒到120万元左右。 我想让你退房,对方想给我们多少补偿,还是拿着我们的指标高价继续卖?
记者:当天下午,你们选房间。 65套都是中间户型吗?
网友:是的,都是中间户型,这么多两端户型被开发商遮住了,而且不跟我们解释清楚。
记者:如果开发者选择回避,怎么办?
网民:寻找证据,继续向媒体和职能部门反映举报。
标题:“江西通源地产被指分配房源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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