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21字,读完约2分钟

中国江西网南昌信(记者余红举实习生江慧、王海婷) 7月13日报道,受南昌水业集团发布的信息显示,7月25日以后,南昌抄收水量水费标准按照居民一级、二级、三级标准,为2.53元/吨。

目前南昌自来水的价格为居民一级、二级、三级标准1.58元/吨、2.37元/吨、4.74元/吨,非居民用水2.37元/吨,特殊用水7.9元/吨。 征收污水解决费后,水费标准分别为居民一级、二级、三级2.38元/吨、3.17元/吨、5.54元/吨、非居民用水3.17元/吨(行政、工业)、3.37元/吨(经营)

“南昌调整水费标准”

根据《洪发改收钱字【】1号》文件的规定,从年7月1日起,南昌市污水解决费实行新的收钱标准,居民收钱标准由0.8元/立方米调整为0.95元/立方米。 非居民和特殊用水收款标准由1元/立方米调整为1.4元/立方米。 调整后,水费标准按居民一级、二级、三级标准调整为2.53元/吨、3.32元/吨、5.69元/吨,非居民用水统一为3.77元/吨(行政、工业、经营),特殊用水统一为9.3元/吨

“南昌调整水费标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昌市城市污水解决费征收标准草案调整通知》文件精神,做好自来水客污水解决费附加水费代办工作,7月25日前南昌水业集团一次性抄录所有账客(无论单月)水表水量,当天 7月25日前收到的水量,污水解决费按原价格缴费。

“南昌调整水费标准”

另外,污水解决费征收工作由南昌市排水和污水解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负责具体实施。 自来水客户要求供水公司花时间领水,一起领,采用自带水源的客户向本市排水和污水解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征收。

另外,供水公司代缴的垃圾解决费标准不作调整。 其中居民用水:不动产2元/户/月、不动产5元/户/月的非居民及特殊用水,按0.2元/吨计算。

标题:“南昌调整水费标准”

地址:http://www.jnsgt66.com/jxjj/100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