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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陈璋

客户购买预付卡充值3000元,酒店赠送500元,但在卡上还剩数百元的时候,酒店关门,拒绝退还卡内的余额。 近日,南昌的两位客户遭遇了这场纠纷。

为了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省消保委员会决定在接到投诉后,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支持客户向商家提起诉讼。 8月23日,经东湖区人民法院审前调解,酒店当场向客户退还预付卡余额。

酒店拒绝关门的预付卡余额

年11月18日,南昌市民艾在海味海鲜城花钱时,为了促进海鲜城的销售而办理预付卡(编号00481 ),并充值3000元参加了赠送500元的活动。 之后,艾一直在海鲜城花钱。

年初的一天,艾再次去海鲜城花钱时发现酒店关门停业了。 在查看费用记录时,艾先生得知卡内还有493元的余额,多次联系酒店方面告知其退保事宜,但对方拒绝退保。 很遗憾,艾先生向省顾客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了。

省保委发现,艾在投诉之前,已经收到了类似的纠纷。 客户张先生购买了卡号为00393的预付卡,并根据需要支付了预付款。 截至2009年3月15日,张先生预付卡余额仍为266元,剩余预付款迟迟未归还。

江西省消保委投诉部部长万岱表示,省消保委多次联系这座海鲜城,试图通过协调处理这场纠纷,但商家不予理睬。

为了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在省消保委员会的信息表示下,经上述两名客户委托,省消保委员会律师团长、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卿决定免费代理上述两起案件。

法院调解酒店现场道歉并退款

东湖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刘国华介绍,立案时,案件标的较小,在征求原告同意后,立案法庭将案件直接转入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 8月23日,在东湖法院调解室,法官主持人进行双方调解,原告代理律师、被告实际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预付卡里还有钱 商家停业了如何办?”

在调解中,被告认为,当初艾先生充值3000元,参加赠送500元的活动。 目前,艾先生用的是充值的3000元现金,赠送给剩下的卡的493元按照惯例不退钱。

另一方面,原告律师王卿主张,在本案中,原告艾以卡费的形式向被告预先支付了3000元并处理了预付卡。 双方没有签订正式合同,但原被告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原告已经实际履行了支付服务费的义务,双方之间的费用服务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被告应当按照约定提供费用服务。

“预付卡里还有钱 商家停业了如何办?”

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客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款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法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约定提供。 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客户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 必须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客户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

“预付卡里还有钱 商家停业了如何办?”

被告为促销向顾客销售预付卡,原告为方便支付向被告购买预付卡,但在履行过程中,被告未按约定提供服务,至今处于休业状态,原告无法实现费用目的,被告按法律规定退还原告预付款,承担违约金

综上所述,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合同成立生效,被告未按约定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向原告退还预付款并承担违约金。

最终,酒店经营者在调解现场向客户道歉,退还卡内的余额。

消保委员会与法院建立诉讼调解对接

目前,在美容整形、洗车、餐饮等服务行业,预付式的费用已成为非常普遍的费用模式。 但是,预付卡未兑现,进而商家卷钱逃跑的现象频发,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风险。

省消保委员会认为,顾客与经营者之间签订的费用服务合同出于双方的本意,应当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对经营者具有约束力,但经营者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违反合同。 下一步,法院和消保委(消协)建立诉讼调解的业务机制,实现法院和消保委)的资源共享、费用纠纷处理机制的功能互补,消保委)消协)的功能得到比较有效的发挥,同时法院依法公正有效地审理费用纠纷案件

标题:“预付卡里还有钱 商家停业了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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