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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洪怀峰
9月21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10月开始推行公积金还款新措施,职工可以通过办理套期还款业务,利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个人住房贷款。
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到年10月,职工签订的《省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计划协议》(以下简称《计划协议》)将自动转为套期还款协议。 10月起套期还款协议生效后,该中心每月不按《分期付款协议》记载的金额划入员工还款银行卡,而是在对应的每月还款日从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直接扣除当月还款本金金额。 《划金协议》到期后,职工必须到该中心重新签订《江西省住房公积金套期还款协议》。
还款业务是指职工可以利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申请支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业务。 如果有还款业务,可以缴存职工提前集资,还款后无需办理取现业务,直接利用现有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对大众很方便,可以省去存房贷的手续。 另外,对于公积金余额多、每月还款量比储蓄公积金多的购房者来说,可以减轻还款压力。 ”据业内人士称。
另外,职工应当关注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状况,账户内余额不足以支付该月还款额的,应当在还款日前将月还款差额存入相应的银行账户,确保正常还款。
标题:“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月起推行新举措 账户余额可冲抵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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