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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中国江西网络新闻全媒体记者章娜、实习生郭倩、邓琼向省人社厅公开征求我省《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如有修订意见和建议,请在年11月21日前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省人公司的职业能力建设所。
主要技术岗位的技术工人实行年薪制
根据《征求意见稿》,到2009年,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50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150万人。
公司鼓励工资结构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者对关键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的技术工人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形式。
国有公司工资总额的分配必须向生产现场技术工人、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长率不得低于本公司管理人员平均工资增长率。
满足条件的当地领导支持政策
鼓励公司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制定职业快速发展规划和年功工资制度,科学评价技能水平和业绩贡献,合理明确年资积分和工资差距。 全省各地要根据现实情况,将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当地人才分类目录,研究制定高技能领军人才购房(租房)、安家补贴、子女义务教育等配套政策,政策扶持力度必须在同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以上。
公司、相关院校实际上鼓励扩大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招聘以调动智力能力,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当地政府的招聘补助等扶持政策。 对引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支付的住房补贴、安家费,按规定计算公司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外籍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我省购买首批自营商品住房,不受社会保险缴费、纳税年限的限制。 对引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未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可以与所在用人单位一起参加相应的职工养老保险。
增加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扩大晋升之路
建立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业职业能力评价为第一复印件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加强规范化职业资格许可,认定若干事项改革成果。 除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许可职业资格,不得认定,目录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公司将增加技术工人的技能等级水平,探索设立技能专家、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拓宽技术工人晋升的道路。
标题:“江西:国企工资总额分配向一线技工高技能人才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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