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89字,读完约3分钟

旅游服务因疫情中止,培训线下线,航空空企业全额退保设置“门槛”

新冠灾祸下,不得收取退款费用后随意“打折”

新冠肺炎疫情给人们衣食住行带来诸多不便,另外,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退款纠纷频发。 日前,长春市客户协会公布了全年10大费用维权案例,其中3例因疫情影响涉及退款。

如果新冠灾祸中止了旅行服务,如何退款合理?

年初,孙先生与吉林省一家旅行社签订了长隆广州珠海双飞6天的网络电子合同,共收费15340元。 家人3人到达目的地的晚上,导游通知说“由于疫情,观光地全部关闭”,出示了2个处理方案。 一是明天可以自己回家,每人退3000元,旅行社代购机票的费用3000元扣除。 二是可以自由行动。

“疫情之下,花费退费不能随便“打折””

孙先生认为旅行社的退费方案不合理,但信息表达后旅行社也多次重复原方案。 孙先生自己买了第二天的机票,总共消费了4500元。

回到长春,孙先生联系退款,旅行社同意退款3000元。 年4月,孙先生向长春市消协投诉。 消协与旅游监管部门和旅行社取得联系,协调后,由双方合作解决。 长春市客户协会秘书长钟萍表示,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复印件,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疫情之下,花费退费不能随便“打折””

培训线已离线,家长的退款被拒绝

2019年10月至年1月,30多名高三家长与吉林省某国际教育集团签订教育培训合同,约定分别交2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学费和伙食费,学习时间105天,最少交3个月以上。

受新冠灾祸的影响,一些孩子只上了20多天的培训课就被迫中止了。 后期,这个小组开始了在线教育,但大部分学生的父母不知道,部分学生没有参加。 家长多次要求返还在线教育的剩余费用,均被拒绝。 年8月,这些家长联名向长春消协投诉。 通过消协的调查调解,培训机构退还了十多万元。

“疫情之下,花费退费不能随便“打折””

钟萍表示,因疫情影响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但经营者未通知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变更合同履行方法,客户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剩余款项。

航空空企业履行全额退款的“门槛”

寒假过后,小张订了某航空空企业年2月16日的机票准备返校,但随后学校因疫情期间开学推迟,联系了航空空企业办理退票。 据悉,航空空企业将在2月8日前扣除退票手续费的70%。 于是,张先生于2月7日退票。

不久,小张接到学校通知说“3月31日前办理退票手续可以全额退保”,就联系了航空空企业。 (航空(/K0 ) )企业通知企业,2月12日收到可以全额退款的通知,在此之前不接受退款。 张先生向长春消协投诉。

根据消协的调查,疫情发生后,民航局多次出台免费退票政策,覆盖人群包括延期返校学生。 经过调整,张先生退还了所有扣除的手续费。

钟萍表示,在疫情特殊情况下,双方无法继续履行服务合同,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航空空管理局也作出全额退保承诺,航空空企业必须全额退保。 接到通知前办理退票手续的,在特殊情况下取消航班的,航空空企业也应当退还退票差额。 (记者柳姗) ) )。

标题:“疫情之下,花费退费不能随便“打折””

地址:http://www.jnsgt66.com/jxjj/115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