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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南都市报报道,8月16日,为加强全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统一规划和宏观管理,全媒体记者许佳慧近日公布了《江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确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业课目录由《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课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课目录》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课目录》(适用于开放大学、独立设置成人高校的情况)组成。

《实施细则》规定了高校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指出各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拟招收专业应具有高校自身的特色和特点,且各学校每年新增的专业数量不超过3个。 另外,为弥补江西高等继续教育专业空的不足,确定需要省外赞高校的招生预定专业,为江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服务,大体上各学校的专业总数不超过10个。

“学校每年新增专业不超过3个”

《实施细则》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标题:“学校每年新增专业不超过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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