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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江网/大江信息客户信息( (/S2/)郑周赟(/S2/) ) 8月16日,记者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与各委托贷款银行、县区房地产登记中心不断协调,商转公干工作取得新进展。

委托贷款银行、县区住房全面覆盖实现“中心筹资模式”

在原有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的基础上,增加了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江西银行、中信银行、九江银行、兴业银行,实现了“中心资本模式”申请商的公共业务。

另外,新增取得区、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不动产权证的县区住房的,可以采用“中心垫资模式”申请商转公,可以申请商转公工会贷。

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县区住宅,县区不动产中心开始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业务或领取不动产证后,需要实现商转公业务。

非委托贷款银行可以使用“自有筹资模式”

对非中心委托贷款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以使用“自有筹资模式”申请商业交易,贷款住房的市镇和原海湾地区的缴纳职工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工商银行、兴业银行的商业交易业务受理窗口申请,县区住房需向县区办事处申请

“职工观察啦!南昌公积金“商转公”业务再次升级”

截至目前,已发放的商家公共贷款1052笔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中心已发放商业贷款1052笔! 与商业性住房贷款相比,员工的利息可以节约多少?

职工转公积金贷款60万的,贷款年限2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法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上涨10%计算,可为职工节约约16万元贷款利息!

记者了解到,如果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高于中心审核额度,员工需要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差额部分。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热情地提示,申请人准备转籍公共缴纳职工。 如果你签订了“委托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协议”,为了不影响贷款额,建议暂时停止这个协议。

6月15日起开设“商转公”集团信贷

此前,大江网曾于2009年11月3日宣布,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恢复“商转公”贷款政策,引起众多市民的关注,但“办‘商转公’必须先集资清算商贷”的规定,令不少市民望而却步 6月15日起,“商转公”集团贷款业务正式开通,贷款员工不再受到自筹资金的压力。

“职工观察啦!南昌公积金“商转公”业务再次升级”

年11月3日,中心率先启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使用“自有筹资模式”受理各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并转为公积金的业务。 2021年6月15日,中心商转公业务实现“三大升级”! 为中心借入资金的模式,城镇住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以申请商转公或开通“商转公”集团贷款。

“职工观察啦!南昌公积金“商转公”业务再次升级”

中心筹资模式:员工自筹压力较大,中心与各委托贷款银行积极协调,进一步深化系统对接,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为试点对象,与这三家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相比,员工“

“中心垫资模式”需要商业银行系统与中心系统对接,将商业贷款的抵押登记权人由商业银行转为中心后,将职工申请的公积金贷款资金划给其商业贷款银行,以偿还职工的商业贷款部分,减少职工自筹资金的压力。

城市住宅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以申请商转公。 为了打破政策障碍,中心积极与市房地产部门协调,经过多次研究探讨,市城区(含原海湾地区)住房采用房地产预告登记的方法处理抵押权转换难题,未取得房地产证书的,可以申请商转公业务。

“职工观察啦!南昌公积金“商转公”业务再次升级”

开通“商转公”集团贷款:考虑到职工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金额较高,申请转为纯公积金贷款的还款压力较大,中心与委托银行协商,对符合申请集团贷款条件的职工,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进行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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