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74字,读完约2分钟
近日,有网友曝光乘坐网约车时,被司机要求加收4元附加费“空”。 事后相关的网络预约平台表示,收费标准中没有“//k0//”的收费调整,司机绕开平台追加收取//k0//”的费用属于违约行为。 8月14日,相关网约车平台发表道歉声明,目前相关司机被停止服务。 根据8月14日的腾讯情报。
由此,“收取网约车附加费是否合理”、“如何规范网约车的经营”再次成为热门话题。 相关资料显示,并非所有网络合同平台都将空调解服务和空调解收费的相关问题明确写入服务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也应列出违反相关规定后司机应承担的责任 因此,为了防止网约车的浪费,要在充分保障网约车司机权益的基础上,确定平台的收款标准,将空协调服务确定为服务合同,由司机、平台、乘客三方共同负责
值得观察的是,网约车司机收取附加费不仅直接影响乘客的出行体验,也有违法嫌疑。 认为网约车作为一种服务很费钱,通常情况下,乘客与平台形成中介合同的法律关系,平台为乘客提供的中介服务依法受到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962条的规定,经纪人应当就合同订立的若干事项如实向委托人报告。 经纪人故意隐瞒合同订立相关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司机未事先确定告知的,合同车空调解服务应当是合同车服务民事合同行为中包含的服务,合同车司机额外收取“空调解费”,属于违法行为。 这是因为,网约车司机试图额外征收“空”而不造成“损失”不仅不明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要从根本上阻止网约车这种不规范的收钱现象,需要社会共同发挥力量。 网约车平台除规范收钱标准,切实保障司机权益,不将不合理价格转移给客户外,还必须从根本上加强员工职业技能和道德素质的培训,提高网约车司机的准入门槛和退出机制,完善 建立顾客投诉和举报机制,降低顾客维权价格,顾客果断维权,方便维权。 不要以维护权利为口号,要看行动; 此外,相关部门还形成了网约车平台和投诉举报的新闻共享机制,切实规范网约车平台和司机的行为,依法保障乘客乘车权益,使乘客享受原有的乘车服务体验,鼓励网约车自行“
标题:“网约车,额外收钱补“损失”是不明智的”
地址:http://www.jnsgt66.com/jxjj/119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