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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消保委员会公布的调查显示,上海市20家豪华型酒店统计显示,网络平台三分之一的预订价格高于酒店店面价格。 这无疑打破了客户对在线费用“便宜省事”的传统印象。
网络平台公司在快速发展初期对客户和商家非常友好,对商家的提成不高,对客户也是倒贴式的补贴,目的是获取客户和商家,战胜其他平台。 作为一家公司,平台也必须盈利,适当拉拢无可厚非。 但是,随着网络平台公司特征地位的形成,两边吃住的现象愈演愈烈。 平台成本越来越高,对顾客的利润越来越少,平台上的价格常常比实体店高,向“技术利润”发展。
经过接二连三的赚钱战争生存下来的互联网平台公司,获得了大量的客户和商家资源,成为拥有顶级流量,对客户和商家有话语权的互联网巨头,开始收割流量分配当期。 “大数据杀熟”是较早进入民众视野的收割方法。 互联网公司通过分析顾客每次的费用记录,掌握顾客的费用能力、费用习惯、费用心理,“熟悉顾客”反而在新闻不对称中付出了比“熟悉顾客”更高的费用。 一家网络大旅行社透露,同一时间去同一家酒店,频繁移动账户的价格比几乎不移动账户的价格高很多。 这样的“技术利益”成为了涉嫌非法获取、分解、利用顾客数据的大数据之一。
从商业角度来说,“技术利益”是一些网络平台公司视野狭窄的行为,在逐渐流失的客户和企业中衰退。 例如,对于在网上预约酒店会高于市场价格的“技术利益”现象,顾客会选择用脚投票并返回在线。 作为商家的酒店,在受不了平台的压榨后,决定放弃在线旅游平台的营销渠道。
当然,消除“技术利益”,呼吁网络平台公司“恍然大悟”显然是不够的。 一家网络平台公司熟知常规业务线的“路”,依然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越来越远离“技术利益”的路。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平台公司要想造福民众生活,法治是不可缺少的保障措施。
在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市场垄断、无序扩张、野蛮生长的问题日益突出,出现了限制竞争、攫取赢家、价格歧视、泄露个人隐私、损害顾客权益等一系列问题。 2021年5月至7月,相关部门对12种常见类型、客户下载数量较多的1035种APP进行专项检查判断,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351种APP进行公开通报,并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改善的52种APP依法进行通报 的生命在于实施,只有依法查处平台公司的违规行为,才能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
网络平台公司应承担社会责任,遵守公序良俗和商业伦理,愈演愈烈的“技术利益”违背了客观公正的商业伦理。 要消除“技术利益”,就需要加强舆论监督,互联网平台公司接受信息舆论和社会大众的监督,互联网平台公司在各方面的监督中,不断保持自我完善、向善的初心。
[/s2/] (作者:王瑞华,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立案室主任(/S2/) )。
标题:“警惕“技术性牟利”沦为翻版大数据杀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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