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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表示,“江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2021年要点实务任务”是我省围绕健康江西建设宣传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加强“三医联动”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大和区域均衡配置,统筹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江西将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章娜实习生陈悦

推动药品消耗品的集中采购

全面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集中胶带采购政策,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采购,逐步扩大药品和高价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范围。 充分考虑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建立健全灵敏敏感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价格调整判断工作,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依法改革,优化政府制定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规则,允许定价部门以简单易行的方法进行价格调查和咨询意见。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

“江西将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

鼓励医院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落实“两个许可”要求,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确定机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对公益任务重、承担科研教育任务等公立医院给予适当倾斜。 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统一考虑薪酬总量和相关因素,结合公立医院实际自主明确、更有效的内部分配模式,向关键和群众急需的岗位、业绩突出的医务人员等倾斜,包括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 鼓励医院自主设立薪酬项目,并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江西将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

推进高质量医疗资源的扩大和均衡配置

开始国家第二批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发挥每个省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我省制定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政策清单,完善配套办法和招商机制,使国家级高质量医疗资源向我省倾斜,推动试点医院和出口医院同质化迅速发展。 开展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迅速将省会城市优质医疗机构发展到资源薄弱地区,推进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扩张和均衡配置。

“江西将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

加快分级诊疗体系的完善

科学建立分级诊疗的病种目录和转诊标准,加大支持招商引资的力度,落实省、市、县、乡、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均衡发挥作用。 深入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合作事业,持续开展儿科医生、精神科医生等紧缺人才培养工作,持续推进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服务和管理能力建设。 以基层为要点,积极结合农村振兴战术,选择建设几所中心卫生院,向县级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看齐。 要点推进慢性病分类诊疗,依托县域医共同体和城市医疗集团,推进高血压、糖尿病等要点疾病的分类管理。

“江西将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

推进全省外来费用省际直接结算的全面覆盖

全民医疗保险制度。 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互助保障机制。 全面做好门诊结算管理和服务工作,在省本级、南昌市、鹰潭市、赣州市、吉安市、抚州市6个统一区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覆盖全省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进一步优化困难人群、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困难群众的报销流程,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待遇政策。

“江西将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

坚决依法打击非法销售健康食品等行为

建立健康江西省行动定期调度体系,稳步推进健康江西省建设。 加强市场监管,坚决打击非法销售保健品、坑蒙绑架等行为。 扩大多发性癌症筛查的覆盖范围,推进县级癌症筛查和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中心的建设。 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肥胖防控。 加强艾滋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 推进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制度的完善,增加医养结合服务的供给。 推进村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的建设。

“江西将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

推进先诊疗后结算改革试点

完善省全民健康新闻平台建设,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健康新闻的相互共享。 推进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健康新闻的相互认识。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探索完善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机制。 改善大众的服务体验。 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落实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4种特殊的群体照顾措施。 推进医疗机构优化网上支付流程,完善结算模式。 按照国家安排,先诊疗后结算,推进“一站式”缴费改革试点。

标题:“江西将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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