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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12月1日,据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表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项目的指导意见》(简称)。 《意见》确定,要不断加强基础设施行业的开放力度,除国家法律法规确定禁止进入的领域和行业外,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限制民间资本

“发改委:不得以任何名义限制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

比较创造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的良好环境面。 《意见》表示,在制定ppp政策、制定ppp计划、明确ppp项目实施方案时,注重听取民营公司的意见,充分吸收和采用民营公司的合理建议。 积极为民营公司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创造更加公平、规范、开放的市场环境。 鼓励民间资本主导或参与的ppp项目开通前期实务处理等方面的“绿色通道”。 鼓励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依法制定越来越多的优惠政策。

“发改委:不得以任何名义限制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

比较分类政策支持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 《意见》强调,对比不同ppp项目的投资规模、合作期限、技术要求、运营管理等优势,采取多样化的玩法积极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逐一发挥民营公司创新、运营等特点。 对商业运营潜力大、投资规模适中、适合民间资本参与的ppp项目,积极支持民间资本控股,提高项目运营效率。 对投资规模大、合作期长、工程技术多、复杂的项目,采取鼓励民营公司相互合作、与国有公司、外商投资公司等合作、建立投标联合体、混合全制企业等方式参与,存在差异 鼓励民间资本设立或参与投资基金,筹集分散的资金,由专门机构管理和投资ppp项目,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发改委:不得以任何名义限制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

鼓励民营公司充分利用ppp模式,充分利用库存资产。 根据《意见》,积极采取转让-运营-移交( tot )、扩张-运营-移交) rot )等多种运营方法,规范库存资产的整理利用,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选择项目规划选址、土地收入。 活用资产回收的资金主要用于短板项目建设,形成新的高质量资产,实现投资良性循环。 对于适合采用ppp模式的库存项目,鼓励多使用转让项目的经营权、收钱权等方法充分利用库存资产,降低转让难度,提高利用效率。 对于采用PP模式的存量项目,在与社会资本方协商的基础上,在保证比较有效监管的基础上,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等多种玩法,将政府方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转让给民营公司。 对建设中的政府投资项目,积极探索和规范ppp模式,有序推进,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发改委:不得以任何名义限制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

与加大民间资本ppp项目融资支持力度方面进行比较。 《意见》提出,鼓励政府投资通过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私募股权ppp项目,鼓励各级政府出资的ppp基金投资私募股权ppp项目。 对比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发挥专业特点,着力创新ppp项目金融产品,支持项目自身基于现金流的有限追索融资的开展,为私募股权ppp项目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朱江)

标题:“发改委:不得以任何名义限制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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