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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管理公司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将于年初实施,改革的最初阶段涉及中石化、中石化、移动等72家中央企业的负责人。 据介绍,未来央企负责人薪酬将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不超过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倍至8倍,与现行政策相比,改革后许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有所下降。
□改革方案
72家中央企业负责人
人事部副部长邱小平表示,此次改革中提到的中央管理公司负责人,是指中央公司中中央管理的负责人,在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公司中,中央管理的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总经理等监察长、监事会主席、其他副职务。
许多记者表示,按照这一标准,改革最初涉及72家中央企业的上述负责人,具体调整范围包括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组织部门任命负责人的53家中央企业,如中石化、中国移动等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中央企业。
报酬结构调整为三个
在这项改革中,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将调整为由过去的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 考虑到在不同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公司的负责人都由中央任命,为了体现薪酬分配的公正性,应对这些负责人明确大致相同的基本年薪。
据了解情况的央企相关人士介绍,央企负责人基本年薪是上年度央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两倍明确的绩效年薪是央企负责人基本年薪的两倍以下任期激励不超过央企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
不超过员工平均工资的8倍
根据这一估算,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不超过中央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8倍,负责人与职工的薪酬差距大幅缩小。
目前,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员工的薪酬差距为1.2倍左右。 其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中央企业高管平均年薪在60万元至70万元之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金融类中央企业高管薪酬一般在百万元以上。
与现行政策相比,改革后许多中央管理公司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下降,部分下降幅度将比较大。 邱小平说。
如果审查不合格,就拿不到钱[/s2/]
另外,根据改革方案,对年度或任期考核不合格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不接受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这意味着如果中央企业的负责人做得不好,就会面临已经发放的报酬或追索。
对比目前不同中央公司福利项目和待遇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改革方案已确定提出,中央企业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养老金)、补充医疗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等,纳入统一薪酬体系
另外,根据相关精神,发现中央管理公司的负责人在公司不能接受国家规定以外的福利性货币收入。 这意味着中央企业的负责人即使在下属公司打工,也不得领取报酬。
另外,中央企业严禁根据职务给负责人设定费用定额,不得用公款支付其职务以外的费用或转移个人费用支出。
昨天,包括中石化、中国移动在内的多家央企向京华时报记者表示,关于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标题:“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后将不超职工平均工资7到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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