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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全媒体记者何柳斌
中国江西的网络通信车辆被追尾了,但是肇事司机不垫付维修费的汽车和电动车相撞,伤者出院后的索赔损失……这几天,很多网友给本报的“保险咨询”栏打了电话。 反映了肇事司机故意避免事故解决和赔偿,法律手续费时费力,案件面临事故解决、事主索赔难的问题。 为此,本报“保险合作问”栏目特邀了专家、江西中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子君,向大家征集。
事例■事例
●车辆被追尾,发生事故的车的所有者不配合请求
6月12日,在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阳大道江西科技学院门口,曹氏驾驶悬挂浙江省j5lj**牌照的轿车,被袁氏驾驶的悬挂皖l8b7**牌照的轿车追尾。 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警大队的认定,该事故由袁承担全部责任。
之后,曹氏的车辆被送到修理厂维修,对方车辆投保的太平洋产险江西企业也被送到修理厂调查,定损。 但是,曹氏的车辆修好后,袁氏不想垫付维修费,所以曹氏无法从修理厂取出车。
本报记者与太平洋产险江西企业进行了信息表态,随后,该企业先行支付维修费后,曹氏从修理厂取出车。
●电动汽车与汽车相撞,受伤者索赔困难
年12月13日上午,南昌市民胡乘坐电动车经过朱桥东路时,与市民黄驾驶的轿车发生事故。 事故中两辆车受损,胡先生受伤。 根据青山湖地区警察大队的认定,两司机对这起事故负有同等责任。 黄某的轿车在太平产险江西分企业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
据胡先生介绍,在医院检查、诊断消费1300多元,同时在家休养近一个月,损失不少。 对方轿车的修理消耗量是多少? 胡先生说不知道。 胡先生提出索赔,但对方拒绝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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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子君认为,范一中,曹除向媒体投诉,要求媒体调整对方车辆保险公司的索赔外,还可以要求自己参保的保险企业支付保险金,保险企业向对方代位求偿损失。 根据保险法第60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代位行使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在样本2中,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同意赔偿,可以直接找到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因为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造成第三者的损害,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但是,李子君认为,在实践中,大多数情况2这样的案件,不打官司是不容易应对的。 “通常,这种损失较少的交通事故基本上由协商处理,双方当事人没有纠纷和诉讼价格的意思,所以调解很容易。 但是,一些保险公司对这些价格不感兴趣,必须办理法律手续。 那是因为价格上涨了很多。 ”李子君说。
保险是“/ S2 /”
遇到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怎么办? 我对赔偿金额不满意,可以重新调整处理方案吗? 我去银行存款了,但我发现我上了保险。 我该怎么办? 加入分红型保险,为什么不“糊弄”分红呢? 怎样才能避免陷入“保险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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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被车撞了遭遇索赔难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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