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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的风险管理又出新手。 保监会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企业开业检验工作的通知》,从建设规划实施情况审查、股东资质核查等方面着手,严防企业监管不足、经营激进化、管理无效、资本不确定等风险。
去年以来,保险业有些混乱,个别保险机构发展模式激进,资产与负债严重不匹配,部分保险机构内控制度不完善,内部人控等问题; 一点保险机构脱离实际,盲目跨行业并购市场,风险交叉传播。
通知确定要加强对建设计划执行的审查。 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在创立大会召开前,需要向保监会陈述企业治理、高管团队、经营计划等方面的实务思路,由保监会综合判断。 与建设规划申请材料有较大不符或者与监管方向有较大出入的,责令限期改正。
公司治理无效是各个保险机构过激经营行为的“基因”。 通知从根源着手,加强对股东资质透明性和入股资金真实性的审查,要求股东提供详细的资金来源证明和说明资料。 当发生财务状况恶化、实际管理人员变更、相关关系变化等情况时,保监会将进行追溯查处,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此外,筹建期间股东不得转让股份或变相转让。
即使保险企业被允许开业,也不意味着万事大吉。 通知指出,在保险企业开业的头两年,保监会将跟踪判断其快速发展规划、产品战略、投资决策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如果判断结果不满足,则不批准保险企业新设分支机构。 然后,判断结果将计入保险企业战术风险评估体系,作为业务范围变更、产品备案、投资能力备案等的重要依据。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监管力度,健全企业治理,严密防范风险,促进新建企业良好起步、稳健经营,推动保险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标题:“保监会加强险企开业验收审查 严防资本不实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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