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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参考报》记者初步统计,全国20个省区市对外公布了新的医疗保险目录调整方案或执行了国家版医疗保险方案。

20个省区市中,山西、青海、宁夏、湖北、四川、贵州、海南、北京、湖南、陕西、吉林、山东等12个地区发布了增补调整方案。 吉林、安徽、江苏、辽宁、河南、新疆、福建等7个地区,除福建完全执行目录外,6个地区全部确定,在新版目录出台前空窗期,国家版目录和旧版目录联合执行。 一个地区(广东)就医疗保险补充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20省份公布医保目录调整方案”

国家医疗保险目录公布后,各省医疗保险目录的增补是留给医药公司和患者的最大想象。 按照规定,各省的调整权限为国家乙类药品数量的15%。 业内人士表示,在发布增补方案的省份,省级药品目录的转入通常考虑本省旧版医疗保险目录中已有的品种,调用药品时首要考虑安全性问题、不能满足临床诉求、营养补充性药品等。 但是,具体来看,各地的增补数量和思路也有差异,例如北京方案提出“本市现行年版药品目录清算范围内的药品品种大致保存”。

“20省份公布医保目录调整方案”

在迄今为止举行的医疗保险药品准入国家谈判中,进入药价谈判的44个品种中有36个成功入选,8个品种出局。 对此,人社部规定,各省(区、市)社会保险主管部门不得将谈判成功的药品调出医疗保险目录,或者调整有限的支付范围。 但是,在谈判结果公布之前,一些省份已经出台了医疗保险目录的补充方案和意见征集稿。 因为这个谈判成功的品种的执行结果之后相继发表了。

“20省份公布医保目录调整方案”

吉林省公布的医疗保险目录调整方案正式版草案删除了此前征求意见稿中“国家组织药品谈判时与人社部协商不一致的药品”的项目,这意味着此次参加国家谈判失败的药品有望纳入地方医疗保险 但是,对于国家药价谈判未成功的8个品种,青海、山西、海南、吉林、湖北确定在省级增补时不予考虑。 也就是说,没有与人社部谈判成功的药品,不列入地方增补名单。

“20省份公布医保目录调整方案”

另外,很多省份也规定了药价谈判药品的医疗保险支付标准。 经河南省确定,包括36个国家谈判品种在内的新乙类药品全部纳入河南医疗保险,表明这36个品种个体自身负担比例为20%。 这是全国第一个确定国家谈判药品自付比例的省份。 最近,新疆也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全部以乙类药品支付。

“20省份公布医保目录调整方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保险事务副主任常青表示,以治疗乳腺癌的二甲双胍(赫赛汀)为例,以前一瓶440毫克二甲双胍平均售价24500元,乳腺癌患者一个治疗周期至少需要注射14瓶,费用为 该药品药价谈判成功纳入医疗保险后,明确支付标准为7600元,一个治疗周期的费用从34.3万元多降至10.6万元多,这10.6万元多按一定的医疗保险支付比例报销。 乌鲁木齐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最高报销比例为90%的话,需要34万多元,而现在患者只需要1万多元。

“20省份公布医保目录调整方案”

专家认为,新版药品目录体现了“缺货补充、优选、支持创新、鼓励竞争”的政策思路,对工伤保险药、儿童药、创新药、重大疾病治疗药和民族药给予重点考虑和支持。 新版药品目录有利于明显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保障范围,提高用药保障水平,减轻广大投保人目录外的药品费用负担,支持临床用药技术进步,促进我国医药产业创新快速发展。

“20省份公布医保目录调整方案”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对医药公司来说,新的医疗保险目录的调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政策动向。 一点制药公司的产品得以列入医疗保险目录,在一定程度上造福了制药公司。 但是,近年来医疗保险目录扩张量巨大,而医疗保险基金有限,目录不可能无限扩展,需要大量补充的药品与有限调整名额的矛盾,是目前各地开展目录调整工作的最大困难。

“20省份公布医保目录调整方案”

另外,医疗保险目录的动态调整下一步将成为现实。 年版医疗保险目录公布前的三个目录版本分别在2000年、2004年、2009年调整后公布。 此次调整历时8年,周期较长。 对此,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抓紧药品准入谈判,指导各省(区、市)人社部门调整乙类药品。 另一方面,全面探讨医疗保险药品的管理方法,建立常态化、动态化的医疗保险药品准入机制,搞好目录准入、支付标准、录用管理等环节的有机联系,逐步实现医疗保险药品的全过程管理,保障范围适应临床药品实际、医药技术的进步 (记者李宁) )。

标题:“20省份公布医保目录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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