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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北京10月8日(记者安柏)记者日前从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获悉,为加快北方地区实现清洁供暖,在适合“煤改电”的地区,对各省明确居民合理用电流量,实行第一阶段居民电价。 在天然气资源有保障、适合“煤改气”的地区,居民“煤改气”采暖用气的售价,按居民用气的价格执行。
为了促进城乡一体化,保护大气环境,保障改善民生,国家发改委近日制定了“煤改电”、“煤改气”的具体价格支持政策。
根据政策规定,对于资源条件齐全、适合“煤炭改电”的地区,将通过推进互联网侧山谷电价政策、侧山谷分时时段分批销售、山谷时段价差合理扩大等方法,完善山谷电价制度。 鼓励居民梯级收费重叠实行山谷分时收费政策,在供暖季节适当延长山谷时间。 村或自然村单位通过“煤改电”改造采用电采暖或热泵等电辅加热采暖,实行与居民家庭“煤改电”采暖相同的价格政策。 鼓励通过可再生能源就近消耗、区域间电力直接交易、市场化竞价采购等方法,降低采暖用电价格,利用谷物电力蓄热或采暖时,实行比平均配电价格低50%的谷物配电价格。
对天然气资源有保障、适合“煤改气”的地区,采取综合措施降低清洁供暖用气价格,重点支持农村“煤改气”。 作为门站的一环,将政府指导价的陆上管道天然气供应农村“煤改气”采暖用阀门站价,并按居民用燃气价格执行; 城市“煤改气”暖通阀门站的价格,将按照现行的价格政策执行。 各地可以对采暖用燃气单独制定阶梯定价制度。 鼓励供热公司和上游燃气供应公司直接签订购销合同,通过交易平台明确或协商明确外购燃气价格。
标题:““煤改电”地区居民合理采暖电量执行第一档居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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