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65字,读完约3分钟
主持人孙华:日前,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发言人强调,必须对中长期无现金红利的“公鸡”进行严格监管。 今天,本报看到监管层长期以来对“公鸡”的态度,以及近三年来那些上市公司没有分红。 然后进行了专家一对一的采访,详细解读了网民在意的问题。
监管力度促使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长时间未分红的企业终于提出了分红方案。 但是,还有一点“公鸡”在等着我们。
关于“公鸡”问题,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再次表明态度。 上周五在新闻发布会上,证券监管委员会信息发言人高莉表示,下一步,证券监管委员会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金融监管强化要求,对上市公司“高转移”行为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不断净化资本市场生态环境。 要加强对上市公司提出“高转移”方案的咨询,结合二级市场交易审计的监管,加强对“高转移”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特别是对长期无现金红利的“公鸡”要严格监管。
业内人士表示,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快速发展的基础。 随着上市公司的成长、快速发展,逐步创造条件,促进股东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是上市公司履行股东受托责任的重要体现,也是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内在要求。 “分红应该是投资者分享股市增长的最好方法。 ”
上市公司如何将利润回报给投资者,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 事实上,关于上市公司的红利,在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中有相关的要求。
并且,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士余对这样的企业也进行过激烈的批评。 他在4月8日出席中国上市企业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时表示,上市公司在长期快速发展的基础上经股东大会决定后,可以暂时不分红,但不应长期无正当理由不分红。 对有分红能力但常年不长毛的“公鸡”,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引起广泛关注,并有相应的硬性措施。
事实上,梳理后可以看到,近年来证券监管委员会多次强调保护投资者权益,上市公司应重视股利,大力推动这一号召的落实。 例如,在今年3月底,面对媒体报道多只“公鸡”上市10多年来无红利的问题,证券监管委员会长期以来将完善的上市公司股利制度纳入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重要范畴,积极支持、推动和回报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 并指出:“对有分红能力、不分红的企业签订监管合同,督促相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切实履行责任,支持上市公司履行现金分红义务。 结合严格的“高转发”监管进行专项检查,对未按照规定和企业章程分红的企业,依照规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英国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认为,营造向投资者回报利润的市场氛围非常重要,重视红利是向投资者回报利润的重要方法。 让一些上市公司改变“公鸡”的恶习,是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标题:“证监会态度明朗 治理“铁公鸡”会有硬措施”
地址:http://www.jnsgt66.com/jxjj/81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