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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杠杆化的重要线索,“僵尸公司”的处置工作一直备受关注。 从2007年中央向地方发布的各项数据来看,“僵尸公司”清算工作取得了较好的进展,但从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各部委年度工作会议发出的信号来看,“僵尸公司”清算工作仍是年度经济工作的重要副本之一。
昨天,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付一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僵尸公司”是指自身管理不善、经营效率低下,依靠集团母体公司的支持和政府主管部门的照顾勉强生存的公司。 虽然其业务基本处于停顿状态或几乎没有经营业务,但仍占有大量资金、土地等宝贵资源,其存在所带来的危害是多重性的。
付一夫解释说,一是浪费社会资源。 通常,“僵尸公司”由于银行和地方政府财政需要不断输血,大量土地、资金、原材料、劳动力等社会资源被低效或无效占用,社会整体生产要素配置扭曲,社会资源整体利用效率下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国民经济良好快速发展。 二是不利于公平高效的市场秩序的形成三是不利于资产监管,容易成为国资流失防范的死角; 四是损害员工权益;五是容易引发金融风险。
据此,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对“僵尸公司”的撤出下了很大的决心。 在中央企业层面,年末,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面清理了中央企业需要特别处置和管理的“僵尸公司”和特困公司共计2041家,涉及资产3万亿元。 截至年10月中旬,完成了571家“僵尸公司”和特困公司处置和管理主体的任务,其中按市场方法清算的有218家,其他通过兼并重组、提高管理完成管理; 例如,在地方层面,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公布的数据,广州有94家“僵尸公司”通过破产或强制清算手续退出市场,其中国有公司约74家,占78%。
中国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预计今年“僵尸公司”的清退速度将加快,特别是随着国有公司混合全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部分国有“僵尸公司”取得了合理的清退,资产处置、债务清理。 总的来看,“僵尸公司”退出的立足点是消除无效供给,将资源转向有效供给,有效转移释放过剩产能,做好局部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标题:“治理市场“虚胖”现象 年内“僵尸公司”清退将踩油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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