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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弊公司大连3月22日电(记者白涌泉)大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中石油大连石化企业“8.17”事故调查组联合通报称,“8.17”事故的14名相关负责人被追究责任。

年8月17日18时31分,中石油大连石化企业第二联合厂房14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泄漏引发火灾。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查明事故原因。

调查结果表明,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大连石化企业第二联合厂三催化装置分馏机组原料油泵驱动侧轴承异常损坏,原料油泵剧烈振动,密封波纹管多处断裂,引起漏油起火。 间接原因之一是该企业设备方面运行管理不严,设备监控管理制度不够细化,设备检测记录不够认真,相关技术规范未落实。 技术、装置方面未能安全交付,技术月报具体分解不够,外巡检场地不够,巡检规定不够细化,巡检员监管不到位; 安全管理方面全员责任制实施不到位,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实施不到位等。

“中石油大连石化企业“8·17”事故调查报告获批复14人被追责”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前表示,大连市政府同意批准该事故调查报告,同意对事故单位和有关负责人提出的解决建议,责令中石油大连石化企业认真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中石油大连石化企业“8·17”事故调查报告获批复14人被追责”

然后,对14名相关负责人负责解释并解决。 中石油石化企业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庞晓东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指导责任,曾给予记录处分。 中石油石化企业党委书记李善春对事故的发生负有指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另外,分别对中石油大连石化企业等其他12名相关人员给予解聘、大过记录、行政警告、开除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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