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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熟”型程硕作总公司发
常言道,物以稀为贵,人以熟为宝。 但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社会上出现了获取熟人从而获取利益的行为,即“杀熟”。 互联网也无法生存。 在不知不觉中,本应造福人民的大数据技术,成为了一些互联网公司“杀害”宰客的帮凶。
“杀生”不是“杀生”
最近,在某网购网站上,有“杀熟”烦恼的网友表示:“以前为了节约运费和享受折扣,每年都会给会员付钱,但昨天和同事一起买了纸巾,但也是同事(非会员)
无独有偶,日前,微博网友“里约师傅”表示,多在某旅游服务网站上预订特定酒店房间,价格保持在380元-400元。 偶然,他在酒店前台得知,这个房间淡季的价格在300元左右。 在网上发表后,引起了热议,许多网民表示有类似的经历。
据了解,这种“熟练”的网络平台费用包括打车、购票、租房等。 他们之所以“一发不可收拾”,是因为他们掌握了客户的大数据,知道从哪里着手。 陌生人没有这个方便,所以只能先放过马,不杀生。
大数据的“杀熟”是指即使是同样的商品和服务,老顾客看到的价格反而比新顾客高的现象。 这种现象已经持续了多年。 有数据显示,国外某网站早就“杀熟”了大数据。 最近,一家媒体对2008名受访者进行的调查显示,51.3%的受访者遇到过网络公司利用大数据“成熟”的情况。
“了解你”才是“伤害你”
一位网友表示,“优秀的互联网公司,都将采用大数据。 然后,大数据的功能之一就是杀熟。 ”技术是中性词,但技术滥用所带来的道德和法律问题需要社会各界正视。
大数据让电子商务业者“很了解你”,“很容易伤害你”。 例如,电子商务公司通过分解顾客的碎片数据,向顾客提供图像,进而准确地提供服务。 这对买卖双方都有一定的利益。 但是,如果大数据的运用超出了界限,侵害了顾客的隐私,想要由此获得不正当的利益的话,就不能以“正确的营销”为遮羞布。
知名经济学家、财经评论家郭凡礼认为,大数据“成熟”,反映出在大数据时代,科技企业通过技术和互联网垄断地位,为顾客形成了新闻孤岛。
“大数据揭示了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过程中的不对称性和不透明性。 ”。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说。 他表示,同一平台对不同的顾客设定不同的价格,这样的大数据已经是违法行为,违反了《顾客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公平诚实信用,大体上侵犯了顾客的知情权,也有价格欺诈的嫌疑。 大数据是“双刃剑”,如果使用得当,可以为顾客服务,提高顾客体验。 通过大数据进行违背道德的操作,是平台的悲哀。
“杀熟”必须是“刹那”
牺牲老顾客的利益来赢得新顾客的好感,吸引新顾客,是大多数“杀熟”公司的出发点。 但是,如果新客户变成老客户的话,“熟练”的刀子也会被砍得一干二净,客户纷纷变成等待收割的韭菜。 从长远来看,就和杀鸡取卵一样。
“大数据只不过是商业工具的一种。 君子爱数,用其道。 》易观首席技术官郭炜表示,单纯由于流量垄断、新闻不对称,利用大数据获取不义之财的商家必将在市场竞争中逐渐被淘汰。
根据业界人士的建议,现在客户尽量将自己的支出行为碎片化。 这样,某个单一的平台通过大数据看到你的图像是不完整的,被“杀熟”的概率会有点低。
曹磊发言人认为,消除“杀熟”现象还是要依赖公司的自觉和政府的管制。 毕竟,数据掌握在平台手里,所以别人不知道数据的解决方法。 只能用政策法规规范,严厉打击违者,起到示众的作用。
那么,业界应该如何规范定价呢? 曹磊进一步表示,定价体现了客观公正,也必须就特殊价格发表公开声明。 (崔玉玉) ) )。
标题:“大数据缘何变身“杀熟”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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