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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社会保障缴费基数上升了6%以上
专家表示,将关注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负担问题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对苏州、太仓、天津、上海等多项社会保障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进行了调整,涨幅在6.5%至12%之间。 专家表示,对许多公司和个人来说,实际缴费负担没有明显加重,缴费水平越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待遇水平也越高。
具体来看,天津市用人单位和职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缴纳最高标准,从年的3159元和15795元分别提高到3364元和16821元,涨幅约为6.5%
上海市全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分别调整为21396元和4279元,比全年19512元和3902元的标准上涨约10%。
苏州全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分别调整为21963元和3030元,与全年19613元和2802元的标准相比,涨幅分别达到12%和8%。 太仓年社保缴费基数的基础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8171元和2576元,与年16800元和2300元的标准相比,涨幅分别达到8%和12%。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险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调整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是因为社会平均工资发生了变化。 根据制度,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设定为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和60% (部分不到60% ),社会平均工资会上升,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自然会上升。 “由于我国各地社会平均工资的统计和公布不同,有的地方统计公布工作中职工的平均工资,有的地方公布城市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 为了便于投保人确定缴费额,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每年公布当年缴费基数及其上下限值。 ”
社会保险缴费与参保人员待遇密切相关。 张盈华指出,缴费基数上下限上调,对公司和个人来说,实际缴费额一定会增加,但缴费负担是否增加,要看公司工资总额和个人工资情况。 对大多数公司和个人来说,实际上缴费负担并没有明显加重。
专家还指出,虽然部分员工的到手工资可能有所减少,但缴费水平越高,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待遇水平也越高。
不过,张盈华也指出,哪些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劳动群体值得特别关注。 这些群体大多是灵活就业人员,收入水平不高,收入不稳定,很多人没有雇主,按照20%的费率自己投保。 在这种情况下,缴费基数的下限上升意味着他们的缴费负担将加重。 在加强经营管理的基础上,有必要为这些集团适当降低缴费基数,并减少其他集团的借贷。
标题:“多地社保缴费基数上调普超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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