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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宏玉,记者周再奔/文

8月20日,中国江西网讯报道,为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即日起至9月20日,江西省人社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的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用人单位防暑防寒用品等代替高温津贴

从今年开始高温津贴标准上升

据悉,省社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布通知,调整全省高温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 通知指出,用人单位选择按月发放高温津贴的,每年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为6~9月。

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从人均每月240元调整到人均每月300元以上,室内非高温工作的劳动者人均每月由原来的160元调整到人均每月200元以上。

用人单位选择根据劳动者实际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发放高温津贴的,从今年开始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不能使单位温度降至33℃以下的,人均每天20 其中,非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人均1小时3元以上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不能以防暑降温用品代替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必须包括在工资总额

据介绍,此次特别执法检查的对象为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执法检查复印件中以招聘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公司和快递、外卖等新兴公司为重点, 包括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的情况高温津贴是否包含在工资总额中高温津贴是否与工资一起发放有没有用防暑降温用品代替高温津贴等情况?

“不能以防暑降温用品代替高温津贴”

从各地派遣人员,集中力量开展检查。 要点对领域、要点领域以及发生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要逐一检查,发现问题,依法及时认真解决。 员工发现公司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可以向公司所在地人社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反映或拨打12333热线电话投诉。

标题:“不能以防暑降温用品代替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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