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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初步建立,相关试点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根据该指导意见,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情况纳入地方食品安全实务考核评价体系,公司保险情况也纳入公司信用记录和等级分类管理指标体系,保险公司可优先获得领域专项扶持和政府扶持政策。

指导意见指出,纳入试验要点率先推进的食品公司,是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奶粉、液态奶、软饮料、点心等公司——经营环节的集体膳食配送公司、餐饮连锁公司、学校食堂、网络餐厅

指导意见指出,相关部门应加强数据观察与共享,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将公司安全管理评估、信用记录、领域风险差异、历史损失等情况纳入汇率调整因素,利用汇率杠杆机制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中国保监会有关人士表示,中国浙江、上海等地已经通过政府引导办法开展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地方性试点。 其次,中国保监会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联合办学体制,推进立法进程,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保障客户权益、促进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发挥更好的作用。 (记者何雨欣谭晓) ) )。

标题:“互联网食品纳入食品安全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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