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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家乐福被曝光,蛋糕过期3个月,但是没有吃的话不赔偿
年11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11家家乐福店因销售过期食品被顾客投诉的案件进行了审查,结果家乐福全部败诉,共计需要赔偿12120元。
《法制晚报》记者整理了家乐福被起诉的过期食品有烟熏肉肠、蛋糕、鱼板烧、奶片、橙子果酱、饼干、牛乳糖、橄榄油、碗面等9种。 其中最古老的是蛋糕,竟然长达三个月。
在诉讼中,家乐福店表示,即使顾客买了过期的食品,也没有吃,没有造成损害。 因为这不同意赔偿。
记者还观察到,短短一年间,沈阳家乐福也因食品过期问题被告91次,败诉90次,其中1次达4个月6日。
北京家乐福
事件的统计蛋糕的有效期限长达三个月
上个月,朝阳法院审查的11起案件涉及北京家乐福的4家店,即双井店( 2家)、创益佳店)、慈云寺店) )、四元桥店)。
11起事件的相关产品,除橄榄油外,均为肉肠、蛋糕、奶片等“开袋食”食品。
食品的有效期限是从1天到3个月。 其中,创益佳店出售的宜百味蛋糕有效期最长,长达3个月。 有效期较长的是创益佳店销售的红枣牛奶( 1个月20日)、四元桥店销售的禾然有机特级橄榄油(有效期50日)。
超市的态度吃不消而不同意赔偿
据记者观察,11起案件涉及不同的门店,但各店在庭审中的答辩意见非常一致。
家乐福方面认为,即使客户买了过期的食品,也没有吃,没有造成损害。 因为这不同意赔偿。
创佳店、慈云寺店、四元桥店还认为,客户提供的证据不能说明涉案食品和购物券的对应性,不能说明涉案食品是自行出售的。
但是,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大致上,相关店未能举证证实上述观点。 这是因为法院没有采纳这些答辩意见。
法院的判决支持客户的诉讼请求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保质期是关系到食品安全的重大问题,食用超过保质期的商品可能会引起人身伤害。 商家在经营食品时必须特别观察商品的保质期,及时将过期食品下架,以免顾客有意或无意购买。
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产品购物收据、产品实物等证据,法院认为客户陈述的事实成立,支持了所有客户的诉讼请求。
可以窥见北京11起审查案件
判决时间涉及商店关于食品单价购买数量和总额有效期限的判决结果
11月5日,双井店的德国熏香肠20.93元一袋,共20.93元7天退还货款,赔偿1000元
11月5日创业益佳店宜百味小蛋糕11.9元1袋,共11.9元3个月退还货款,赔偿1000元
11月5日,双井店炎亭鱼板烧8元1袋,共8元1天退还货款,赔偿1000元
11月21日做益佳店红枣牛奶片4.1元2袋,8.2元1个月20日退钱,赔偿1000元
11月21日慈云寺店法国光橙橘果酱48元一瓶,共48元6天退还货款,赔偿1000元
11月21日,四元桥店谷优玛丽饼干7.8元一包,共7.8元7天退还货款,赔偿1000元
11月21日四元桥店不二家牛乳糖12.9元一袋,共12.9元三天退还货款,赔偿1000元
11月21日四元桥店禾然有机特级橄榄油212元一桶,共212元50日退还货款,赔偿2120元
11月21日,四元桥店的农心辣白菜碗面6.8元一袋,6.8元两天退还货款,赔偿1000元
11月21日四元桥店不二家牛乳糖12.9元一袋,共12.9元三天退还货款,赔偿1000元
11月21日四元桥店不二家牛乳糖12.9元一袋,共12.9元三天退还货款,赔偿1000元
沈阳家乐福
整理盘点一年输了90场诉讼
北京的家乐福是这样的,别人家的家乐福情况怎么样? 沈阳地方法院称,据不完全统计,从年11月至年11月,当地审计师因家乐福销售过期食品被客户起诉91起,其中超市败诉90次。
此外,在1起案件中,客户王先生未能说明所购买的蒙牛乳酸菌饮料因购买1个产品而向超市退款并要求赔偿1000元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据统计,涉案食品的有效期最短为1天,最长为4个月6天。 其中,有效期限超过10天的占了近4成。
过期最多的是客户徐先生买的味品堂椰子罐头。 据徐说,她去年9月29日在沈阳的家乐福青年店买了罐头。 罐头是去年5月23日生产的,保质期为24个月,也就是说购买时过期了4个月6天。
相关食品中,零食44种、肉制品18种、粮食副食类11种、茶、酒14种、营养品4种。 陈列着蒙牛冰淇淋、雨润培根、金锣香肠等企业品牌。
超市的态度经常以没有卖过为理由予以否认
根据家乐福官网消息,沈阳市有11家家乐福店,除金牛店、富民桥店外全部涉及,其中2名被告15次以上。
经过整理,记者在法庭上发现沈阳家乐福各店不承认自身责任的存在,不同意赔偿。
在其中83起诉讼中,家乐福店以客户不能证明涉案商品从自己的超市销售,超市没有销售为由拒绝赔偿。
在其中18起诉讼中,家乐福方面表示履行了审查义务。 在其中13起诉讼中,家乐福方面表示食品尚未过期。 在其中12起诉讼中,家乐福方面表示,食品没有对客户造成实际损害。
记者还观察到,在其中27场诉讼中,沈阳家乐福谴责客户为“恶意诉讼”。
即使在行业内解体,也很少有人逐一检查食品的保质期
据记者观察,据媒体报道,除北京、沈阳外,上海、武汉、昆明等地的多家家乐福店也披露了过期食品的销售问题。 为什么这样的问题会层出不穷?
李华(化名)曾经是北京家乐福一家店的食品地区负责人。 据他介绍,家乐福超市确实有生产日期检查制度,由家乐福的员工和各食品制造商的促销员进行。 根据食品的保质期不同,检查频率也不同。
李华说,按照规定,各食品将根据生产日期从远到近,从外到里排列。 也就是说,生产日期越远就越位于架子的外面,生产日期越近就越位于架子的里面。 目的是尽快销售即将过期的食品,也是为了方便观看。
他还说,检查的效果越来越依赖于员工个人的认真程度。 在实际业务中,架子上排列的行李太多了,很少有人能逐个检查。
可以通过数据库管理生产日期
一些超市在法庭答辩中以条形码全国通用、内无生产日期为由,逃避自己的责任。
为国内大型超市提供数据库软件服务支持的工程师张林(化名)在食品制造商生产某食品后,在食品包装上标注适当的条形码,超市购买后,将条形码扫描到计算机上,输入相关情况 但是,各食品制造商的条形码中不包括生产日期这一消息。 因为每个食品的条形码都是唯一的,并不是每天都有变化。
超市要管理食品的生产日期,需要手工将各食品的生产日期输入电脑,需要很多人手。
张林表示,可以利用数据库软件管理商品的生产日期。 例如,电脑给食品设定期限,到期后自动提醒,员工在盘点时更具对比性。
专家指出,惩罚性赔偿有六个作用
在上述案件中,许多客户拿着几元或几十元的商品去诉讼,损失了1000元。
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客户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赔偿十倍或者三倍的赔偿金; 赔偿额不足1000元的话,是1000元。 ”
该规定比2009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新增了1000元的“保底”赔偿。 换言之,如果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其面临的赔偿金额至少为1000元。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对《法制晚报》记者表示,惩罚性赔偿有6个作用,比较有效地制裁失信者,慷慨地鼓励维权者,充分地补偿受害者,比较有效地警告全社会,充分地安慰公众心理
惩罚,警戒问题公司可以认识和纠正自己的错误。 一家公司如果经常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无疑会失去人心,最终失去市场,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该更诚实地经营。
标题:“曝家乐福蛋糕过期3月仍在卖 回应称没吃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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