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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记者8月1日从财政部获悉,7月31日上午,财政部召开了进一步推动ppp规范快速发展的实务座谈会,确定将进一步推动ppp规范快速发展。

财政部ppp实务指导小组组长、副部长史耀斌坦言:“目前,地方政府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借款,债务规模增长较快,债务率超过警戒线,形成了潜在的风险触发。”

他指出,ppp改革推进三年,成绩正面,ppp发展迅速,整体形势良好。 与实践中出现的些许偏差、变异问题相比,财政部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规范诱惑,着力防控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特别是进入今年以来,财政部加强了对违法举债担保违规行为的监督处罚,对禁止ppp等违法举债融资提出了更加确定的实务要求。

“财政部规范PPP行为 严禁各类变相举债”

史耀斌在会议上强调,宣传ppp模式的初衷,是推进公共服务行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引入市场机制和资源,提高管理能力,促进公共服务质量的提高,而不是单纯处理融资问题。 目前,ppp项目出现了变相融资等不规范现象,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财政部规范PPP行为 严禁各类变相举债”

史耀斌说,下一步,必须严格控制“红线”。 要加强财政负担能力论证10%“红线”的硬性约束,统一执行口径,加强新闻发布。 所有项目必须在ppp综合新闻平台中,及时公布财政负担能力论证报告和相关数据。 未按规定公开的,应当从项目库中清算。 各地建立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统计监测体系,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要对10%的红线附近或以上的地区进行风险预警。

“财政部规范PPP行为 严禁各类变相举债”

二是保护“底线”。 严禁借用ppp进行举债的行为。 要慎重开展完善的政府收费项目。 对不含运营文案、没有绩效考核机制、社会资本实际不承担项目建设运营风险的项目,不得安排财政资金。

第三,组装“天线”。 要全面了解本地区ppp项目的总体情况,就项目总量、财政支出责任总额和占有率、规范实施情况等,实现“心中有数”。 这个项目不仅要入库项目,也包括未入库的项目,要真正做好全口径的统计。

四是确定“分界线”。 对不属于公共服务的纯粹商业化项目,以及只与建设相关、没有运营文案的纯粹工程项目,要准确界定,从识别、论证、入库等环节严格把关,不能打着ppp的旗号“混淆视听”

最后,他强调要巩固管理责任。 “有权利就一定有责任,有责任就一定负责,失去责任就一定追究。 为了切实推进ppp规范的快速发展,必须巩固责任,强化解释责任。 ”

标题:“财政部规范PPP行为 严禁各类变相举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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