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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络新闻4日公布了江西高级人民法院2009年行政诉讼的典型案例。

这个典型的范例比较性和指导性较强,不仅适应了环境保护、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等当今社会热点问题,也有规范性文件附审、明显不当情况下撤销判决等行政诉讼法新编修改的复印件。

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1月,江西各级法院新接到一审行政案件4494起,比去年同期增长51.26%。 二审的行政案件为1615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3.28%。

示例1

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

基本情况:

山里货物科技有限企业租用新建区的土地建设畜禽养殖场,年该企业获准取得该地块的设施农用地采用权。 年8月1日,南昌市新区人民政府以山区货物企业取得设施农用地采用权的上述地块调整为绿化用地为由,作出了《关于取消山区货物养殖场项目设施农用地采用审查的决定》。 的商品企业不服上述决定,提出了行政诉讼。

“违法吊销采砂场许可证 崇义县水利局败诉赔偿”

审判结果:

省高院经审理认为,山里货物企业依法取得的养殖项目设施农用地采用的行政许可,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新建区政府提供的资料并未充分证实索赔之争的行政许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8条规定的法律被撤回的情况。 据此,判决撤销了原审的判决,被诉诸行政行为。

“违法吊销采砂场许可证 崇义县水利局败诉赔偿”

●本案是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信任的好处的典型例子。

示例2

县政府没有发行承包经营权证作为被告

基本情况:

1998年,林淑辉与当地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2006年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取得3.5亩土地承包经营权。 林淑辉的弟弟林淑民以承包地中1亩是已故父亲的承包地为由,主张其中0.5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与林淑辉签订了协议书。 随后,该协议生效的民事判决以林淑民不是集体组织成员为由确认无效。 年6月,浮梁县人民政府开展新的登记工作,林淑辉所在村的其他大部分村民已经收到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浮梁县政府以涉案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争议为由未向林淑辉提交登记证书。 林淑辉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

“违法吊销采砂场许可证 崇义县水利局败诉赔偿”

审判结果:

省高院经审理认为,浮梁县政府以涉案土地有权利争议为由暂缓颁发林淑辉登记证书的理由不成立,该府应当按照省事业方案的规定颁发林淑辉登记证书。 浮梁县政府在本案一审之前未在林淑辉登记证书,这种迟延履行行为已经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

“违法吊销采砂场许可证 崇义县水利局败诉赔偿”

●本案是保护农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典型例子。

示例3

环境保护局处罚公司的污染得到支持

基本情况:

年3月3日,鹰潭市环保局受群众反映,在该市东湖、沿江路等周边闻到刺鼻气味。 该局执法人员巡视现场后发现,井冈山建设集团有限企业聘请的人员,在该企业承包建设的龙腾滨江工地西南侧,进行防水施工时大量焚烧废弃的塑料外壳和塑料薄膜,产生有毒有害的烟尘和恶臭气体,严重危害周边环境 年5月24日,鹰潭市环保局作出鹰环行处罚( 5号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对井冈山建设集团有限企业罚款10万元。 井冈山建设集团有限企业不服该处罚决定,提起了行政诉讼。

“违法吊销采砂场许可证 崇义县水利局败诉赔偿”

审判结果:

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井冈山建设集团有限企业聘请的人员,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废弃的塑料外壳和塑料薄膜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鹰潭市环保局对行政处罚符合法律规定。 据此,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驳回井冈山建设集团有限企业诉讼请求的判决。

“违法吊销采砂场许可证 崇义县水利局败诉赔偿”

●本案是人民法院协助环境保护行政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典型例子。

示例4

县政府扩大收款范围被取消

基本情况:

袁西北的住宅在都县中心城区的规划范围内。 都县人民政府委托都县自来水企业,根据袁西北户采用自来水的情况,征收袁西北户的污水解决费1273.2元。 袁西北以都县政府征收污水解决费为违法,向法院投诉,要求依法退还都县政府征收的所有污水解决费。 另外,对府办发[]4号《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县城市污水解决费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

“违法吊销采砂场许可证 崇义县水利局败诉赔偿”

审判结果:

经省高院审理,省发改委和赣州市物价局规定的污水解决费征收范围确定为“城市污水集中解决计划区域范围内向城市污水排放管网和污水集中解决设施排放污水的所有用水单位和个体”。 但是,府警发[]4号文明确的污水解决费征收范围扩大到“都县中心城区规划区域内全部采用城市供水的公司、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能作为征收袁西北污水解决费的合法依据。 据此,判决取消了都县政府征收袁西北城市污水解决费的行为,责令袁西北返还1273.2元的污水解决费。 并且,向都县政府发送了司法建议,在[]4号文中编纂了与上位法相冲突的文案。

“违法吊销采砂场许可证 崇义县水利局败诉赔偿”

●本案是人民法院统一审查规范性文件,向相关人民政府提出解决方案的典型例子。

样品5

上班途中给母亲送早饭被认定为“上班下班途中”

基本情况:

何宽住在抚州市临川区晏殊街,企业所在地在居住地以南的钟岭街。 何宽多年来从居住地到工作地上下班途中探望和照顾了近90岁的母亲,要去母亲的居住地必须经过位于抚河的赞东大桥。 年11月28日早上7点38分左右,何克宽在赞东大桥的道路上因同等责任交通事故受伤。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何克宽在给母亲送早饭的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时,既不是合理的上班时间段,也不是合理的上班路线,决定不认定工伤。 这个决定是通过抚州市人民政府的复议维持的。 何宽不服上述决定,提起了行政诉讼。

“违法吊销采砂场许可证 崇义县水利局败诉赔偿”

审判结果:

南城县人民法院审理称,何克宽多年来在从居住地到工作地的上班途中探望母亲,照顾她。 事发当天,何克宽在上班前1小时左右的上班途中给大龄母亲送早饭时发生交通事故,符合认定“上班途中”的要求和工伤认定的规定。 据此,抚州市人保局未批准工伤决定及抚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并责令抚州市人保局在60天内重新行政行为。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违法吊销采砂场许可证 崇义县水利局败诉赔偿”

●本案是保护员工权益的典型例子。

示例6

强制采砂场停产水利局赔偿

基本情况:

崇义县罗心他采砂场去年获得崇义县水利局颁发的《江西省河道采砂许可证》,经审核延期至年1月20日。 年7月9日,崇义县水利局向采砂场发出《关于取消采砂许可证的通知》后送达,立即停止采砂生产,拆除涉河设施。 年11月,采砂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吊销采砂许可证的行政行为进行违法性和损害赔偿。 崇义县人民法院确认吊销采砂许可证行为的违法性,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赔偿请求。 年1月,采砂场再次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违法吊销采砂场许可证 崇义县水利局败诉赔偿”

审判结果: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崇义县水利局吊销采砂场采砂许可证的行为在法院生效判决中被确认为违法,并有权就该违法行为给采砂场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失向采砂场取得赔偿。 结合采场停产停业时间,查明其损失共计202547.35元。 因此,崇义县水利局判决采砂场各损失共计赔偿202547.35元。

“违法吊销采砂场许可证 崇义县水利局败诉赔偿”

●本案是贯彻实施产权保护制度的典型例子。

标题:“违法吊销采砂场许可证 崇义县水利局败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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