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56字,读完约3分钟

共享自行车的信用管理需要法治思考

最近,摩拜自行车上线了新的信用系统。 根据新规,摩拜因将客户的信用值分为5个等级,差(0-300 )、通常( 301-500 )、好) 501-600、好) 601-700 )、棒) 701-1000。 根据信用体系,如果客户有不文明的用车行为,其信用值将降至正常等级,摩拜因将按当前单价的两倍向客户收取骑行费用。 此外,客户也不能采用预约功能、月卡和骑行券。 如果信用等级下降到不好的等级,收到的骑行费用每30分钟100元。 《证券日报》2月26日)。

“共享单车信用系统引质疑 店大欺客强施于客户?”

这两年,共享自行车市场发展迅速,但也暴露出许多问题。 一方面,客户乱停车的现象极为普遍,另一方面,自行车公司管理滞后,出现了客户对公司造成损害、公司难以退还客户押金的“双向损害”的合法权益问题,严重制约了共享自行车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轮到摩托车作为一家大型共享单车公司,为了解决共享单车的招聘、管理、杂乱放置等难题,率先建立了新的信用体系,无疑为自行车公司管理、规范顾客的车提供了新思路。 但是,这个信用体系在网上也引起了疑问。

“共享单车信用系统引质疑 店大欺客强施于客户?”

摩将客户的信用值分为5个等级,信用值为通常等级时,按单价的2倍向客户收取乘车费用; 信用值差的等级时,骑自行车的费用每30分钟100元。 这个信用管理方法实际上是自行车租赁的新协定。 客户以前下载并采用软件时,已经点击查看了格式契约型租赁服务合同。 新合同是对原合同的补充。 在原协议中,“根据车的时间收费。 收费标准规定每30分钟征收1元或0.5元的车费,不到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算”。 新合同规定以单价“倍”征收乘车费,或“每半小时100元”,与“1元或0.5元”的车单价相比,“倍”的价格略高,“100元”贵1200倍,明显具有惩戒性

“共享单车信用系统引质疑 店大欺客强施于客户?”

就合同而言,车费属于“价款”,新协议无疑变更了原协议的实质条款,是对合同的实质性变更。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这是公司理所当然的法治思考。 以直接发布新信用系统的形式变更合同,不与顾客进行任何协商。 正如网友所说,这是店里的大欺凌客人,强加给顾客。

“共享单车信用系统引质疑 店大欺客强施于客户?”

胡乱搁置、监管,是所有共享单车公司面临的管理困境。 其实,公司根据租赁合同,客户严重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或多次违反租赁合同的,可以终止或解除合同。 相对而言,采用这种方法的自行车公司并不少见。 因为,不流失客户和背后租车的押金。 这是狡猾的一面。

“共享单车信用系统引质疑 店大欺客强施于客户?”

用信用体系处理停车乱象不是一种好的管理探索,但规则的制定、实施必须充分体现客观公正透明。 例如,认定不文明行为、明确信用等级、如何确保客观性和公正性等。 惩戒性的信用管理系统认为公司不应该用自己的话说话,不应该用一句话来说。 公司也希望能从广大客户的角度考虑问题。 果然这是一个关系到众多客户身边权益的事件,也关系到公司未来的长期快速发展。

标题:“共享单车信用系统引质疑 店大欺客强施于客户?”

地址:http://www.jnsgt66.com/jxjj/8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