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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赣州市城乡建设局、赣州市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公共工程信用承包商资格审查工作组办公室下发通告,通报8家公司在投资招标过程中存在的恶劣行为。 其中,江西威乐建设集团有限企业、鲲鹏建设集团有限企业和温州城建集团股份有限企业在项目投标过程中投标业绩虚假。 江西中云建设有限企业、江西吉顺序建筑工程有限企业、江西荣建筑有限企业、鲮鹏建设集团有限企业、赣州三和工程建设有限企业及江西省山石建筑有限责任企业在项目中标后放弃了工程中标。
对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公司,取消其一年内必须参加我市依法进行招标案件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项目中标后,对放弃工程中标的公司,取消赣州市本级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公共工程信用承包商资格,列入“黑名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年内不受理加入赣州市本级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公共工程信用承包商名录的申请
关于江西威乐建设集团有限企业等3家公司需要在本市进行招标案件限制投标资格的公告
各县(市)规划建设局、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赣州综合保税区建设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住建局:
为了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整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市场秩序,经我局调查,江西威乐建设集团有限企业、鲮鹏建设集团有限企业在赣州市客家大道西延工程(地上段)项目投标过程中,投标业绩虚假。 温州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赣州市综合文化艺术馆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业绩造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经研究决定,取消上述公司在其一年内参加我市必须依法进行招标投标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自公告公布之日起生效。
赣州市城乡建设局
年4月3日
江西中云建设有限企业等5家赣州市本级政府关于取消投资信用承包商资格的公告
最近发现市本级项目的一些投标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现象。 为按照《赣州市整顿投标市场秩序和取缔投标市场秩序咨询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专项行动实务案》的要求,根据《赣州市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公共工程信用承包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研究, 下列公司取消赣州市本级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公共工程信用承包商资格,列入“黑名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年内不接受加入赣州市本级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公共工程信用承包商名录的申请。
1、江西中云建设有限企业:赣州市客家大道西延工程(地面段)项目中标后,决定放弃本工程中标,取消该企业赣州市本级政府投资市政公共工程丙级、房建工程丙级库信用承包商资格。
2、江西省吉顺序建筑工程有限企业:赣州市市政中心南区办公楼墙面及楼宇维修项目中标后,决定放弃本工程中标,取消该企业赣州市本级政府投资市政公共工程丙级、房屋建设工程乙级库信用承包商资格。
3、江西荣建有限企业:赣州市市政中心南区办公楼墙面及楼宇维修项目中标后,决定放弃本工程中标,取消该企业赣州市本级政府投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房屋建设工程丙级库信用承包商资格。
4、鲲鹏建设集团有限企业:赣州市客家大道西延工程(地面段)项目投标业绩虚假,决定取消该企业赣州市本级政府投资市政公共工程甲级、房建工程丙级库信用承包商资格。
5、赣州三和工程建设有限企业:赣州市市政中心南区办公楼墙面及楼宇维修项目中标后,决定放弃本工程中标,取消该企业赣州市本级政府投资市政公共工程乙级、房屋建设工程丙级库信用承包商资格。
6、江西山石建筑有限责任企业:赣州站旅客服务设施改造(外立面改造)项目中标后,决定放弃本工程中标,2年内不接受加入赣州市本级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公共工程信用承包商名录的申请。
赣州市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公共工程信用承包商资格审查工作组办公室
年4月3日
标题:“投标业绩弄虚作假…江西威乐建设集团等8家公司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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