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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了快递末端配送服务的问题,为什么现在快递配送少了
北京的小李前几天又丢了快递。 当天下午,他在购物软件后台看到自己购买的商品正在“配送中”,30分钟后更新订单新闻,发现商品“被门卫签字”。 下班后,他去门卫那里找快递,结果怎么也找不到。
“我的快递员被门卫签过名,被签过客栈,也被签过水箱、电器箱、‘人’。 ’李先生对此感到懊悔。
李先生的情况不是一个例子。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北京、上海、黑龙江佳木斯、河北沧州等多人,发现缺乏职业素养的快递员以“打电话没人接听”、“敲门没人接听”为由,未经收件人许可进入快递、快递
根据邮政法第八十四条,“快递”的定义是“在约定期限内迅速完成的快递活动”。 许多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快递”是“快”和“送货”,其中“快”指的是快,“递”指的是快,快递员会把快递交给收件人。 但是,在现实中,“插手”的最后一部分并不完全令人满意。 快递末端配送服务存在不按地址配送、虚假领取、违规取钱等“顽疾”。
不发出通知直接送达的虚假签收屡见不鲜
据采访,在不按地址投递的问题中,有些客户对此持不同观点,对快递是否为“快递”的诉求不同。 有些人强烈反对寄存快递,一定要把快递送到自己手里; 由于领取不便,有人同意将快递送到家门前、住宿地点或其他代理店,但前提是快递配送前需要事先传达信息。
在北京工作的甄女士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白天家里没有人。 如果把快递放在家前面的话,我担心会被别人拿走或者当做垃圾处理掉,所以希望把快递员和自己的信息传达出来之后,放在住宿的地方先寄存一下。
住在佳木斯市某小区的小张是大学一年级学生,因为上课忙,白天几乎不在家,所以一般让他把快递寄放在小区的超市。
但是,记者表示,一些快递员并不直接通知收货人将快递放在代理商那里。
黑龙江的朱先生说,有一次购买了电子产品,但还没收到商品就“被签名”了。 “我看到平台提醒我发送和接收商品,我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代理去领取商品,但是没有找到商品。 日后联系快递时,说明因为工作要结束,所以要提前订购领取,第二天再发送。 ”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的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向约定的收货人、收货人或者收货人指定的收货人投递快件。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丁红涛律师认为,这是“快递”应伸出援手的首要法律依据。 该规定中,“送达约定的收件人、收件人或收件人指定的收件人”包括“投寄至约定的收件人”和“交给收件人或收件人指定的收件人”两种行为。 这两个动作中不可缺少的不是“或”的关系,而是“且”的关系。
丁红涛认为,只凭“快递”向约定的收件人投寄快递,不向收件人或收件人指定的收件人投寄快递,或者未经收件人同意将快递放在收件人的入口、快递柜、宿舍和其他收件人,违反了邮政法的立法精神和快递暂行条例的大致规定
丁红涛警告说,如果寄件人选择快递服务,或者收件人向快递公司征求意见时确定为快递公司或快递公司,快递可以送达快递柜或其他代理商,或者直接放在家门口,快递公司或快递公司应当持有快递方法的证据。
末端配送费用低的快递难以配送
为切实加强快递末端配送服务的规范管理,今年4月6日,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发布通知,全市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快递末端配送服务专项管理工作。
现在,北京市的特别维修结束已经过去了一个月。 记者近期访问北京,缓解了快递末端配送不按地址送达、“虚假取现”、收钱违规等问题,但随着快递领域竞争压力的加大,不少快递企业采取了降低快递末端配送费用的战略,导致快递网点单体快递配送利润偏低,
北京物资学院教授郝跃认为,随着快递市场的快速发展,顾客的支出习性发生了变化,对服务质量和物流速度有了更高的要求。 许多快递企业发生“价格战”,争夺利润,降低快递价格,增加快递员每天的配送任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按需配送的问题。
丁涛认为,快递费低、低于送货单费是快递难送达的根本原因。 快递公司为了完成任务,快递企业为了节约价格,必须将快递放入快递柜、快递超市、代理商。
在采访中,一些客户担心,如果地方加强快递末端配送服务的管理工作,快递企业会提高上门服务的费用。
河北省景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学山表示,根据《关于放开部分邮政业务费问题的通知》,国内特快专递费、明信片投递费、印刷品投递费、单品重量在10公斤以下的计泡包裹(每立方米重量小于167克包裹) 由政府定价改为市场调整价格,邮政公司可以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情况自主明确结构、费用标准和收费方法。 但是,邮政公司制定或者调整实行市场调整价格的邮政业务费项目和费用标准时,必须提前30天向社会公示,并将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邮政局纳入抄送。
“涨价必须有合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贯彻涨价。 根据《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快递企业的涨价行为依法实施监督。 ”王学山说。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注意到,在快递量高峰期,如“双11”、春节等时段,快递领域内部出现了合作涨价的情况,将大幅提高总取现费用标准,但快递员收入增长不明显。
对此,王学山表示,根据《快递暂行条例》,国家鼓励快递公司在节假日期间为客户提供正常的快递服务,从而使公司合理安排值班假期,为员工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激励等较为有效的措施,使客户和劳动 基层快递公司应当与其合同对象依法修改具体的送货单费用标准,增加具体送货员的劳务单笔标准。 作为工人的送货员也有权以法定节假日加班为理由主张加班费,增加单件发放标准,消除上游涨价、下游无关的怪现象。
“但是,对快递服务人员来说,业务增长并不等同于福利增长。 只有切实完善快递服务人员的绩效制度,提高快递服务人员的个人收益,才能更好地实现按需配送。 ”王学山说。
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完善的机制妥善处理疑难杂症
7月8日,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制《关于实施快递业者集团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 在保障合理劳动报酬的基础上,《意见》提出,制定《快递末端派遣费核算准则》和《快递劳动定额标准》,建立领域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引导EC平台和快递公司加强合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中国物流学会常务理事、特约研究员刘新认为,如果能采取改善就业条件、提高快递员收入、鼓励政策等措施减少快递员流失,遏制“以罚代管”,实现共同富裕,将有助于妥善处理问题。
王学山提出,在出库、发货、配送等全链条上建立电子摄像头监控系统,运用科技手段进行无缝监控是必要的、可行的。
丁红涛建议,如果EC平台能确定不同快递服务的价格,应该有助于处理末端配送问题。
“EC平台必须确认不同快递公司的价格不同。 快递配送是价格,到快递超市配送是价格,到快递柜配送是价格,客户必须能够根据需要选择配送方法。 ”丁红涛说:“‘一律’的价格,对顾客不公平,顾客希望快递送到快递柜,但必须支付快递的价格。 对快递公司来说也不公平,快递配送和快递超市配送,不应该收同样的钱。 ”。
谈及未适当投资的责任问题,丁红涛直言,未依法投递快递的,快递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快递未依法送达,发生毁损、灭失、短路的,快递企业一般应当根据民法典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公司违反快递服务标准,严重损害客户利益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快递送达时,应当直接委托收货人或者收货人进行检查。 快递员未依法送达,也不知道当面检查的,一旦发生快件损坏、灭失、不足等情况,客户维权很可能得到支持。
从客户的角度来说,遇到快递不能按地址投递、虚假领取等问题怎么办?
答复的专家表示,客户可以拨打物流企业的官方客服电话进行协商,但仍无法登录国家邮局官网或拨打客户协会热线进行投诉。 (记者韩丹东实习生杨蕙嘉) ) )。
标题:“为啥现在快递送货上门变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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